龙里县环保局王英朝荣获2014年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

27.02.2015  12:23

  据中共龙里县纪委、龙里县监察局《关于对2014年度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的决定》(龙纪发〔2015〕1号),县环保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王英朝同志荣获2014年度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受到中共龙里县纪委、龙里县监察局表彰。

  2014年,该同志牢记职责使命,坚守责任担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勤奋敬业。一是开展党风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共查找风险点40个,对应制定了制度、防范措施。二是安排部署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24份、作风效能承诺书24份、服务背书签订24份。三是坚决遵守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州委九项规定、县委七项规定,坚决反对和查处“四风”。四是建成环保局文化走廊和道德讲堂,开展警示教育、道德教育、职业教育、环保工作作风效能教育。五是开展环保局“三个100”服务活动。环保局领导干部服务企业群众300多次100余家企业6镇(办)30余村庄,解决困难问题,为企业群众服务办事331件。六是抓好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监督制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共参加监督30多次集体民主决策。七是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2014年工作计划、倒排工期表,完成12期纪检组长日志、月小结、半年全年总结。上报12期报表,完成环保工作、作风效能建设简报48篇、网评文章12篇采用3篇,完成心得体会4篇,上报调研材料1篇,上报作风效能稿件2篇已经得到采用;黔南日报采用2篇。八是参加县群众路线活动督导工作,受到县委活动办的先进工作表彰。

  该同志表示,将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切实做党的纪律的坚定拥护者、模范执行者、有力监督者,不断推进环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再立新功,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生态保护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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