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出台

23.01.2015  12:39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文件精神,继续深化实施“六个一律”环保“利剑”专项行动,严格执行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抓好2015年1月1日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日前,经龙里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特制订《龙里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

  据悉《方案》包括:工作目标、检查重点、工作安排和相关要求。该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严格环境监管措施的通告》要求,坚持“铁腕治污、不欠新账”,重点排查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执行情况。通过严查、严处、严管,降低环境污染风险,杜绝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改善生态环境,守住生态环保底线,保住该县良好生态品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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