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2015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情况

29.06.2015  11:03

  2015年上半年,龙里县化学需氧排放量490吨(年度目标1400吨),氨氮排放量72吨(年度目标166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127吨(年度目标2500吨),氮氧化物排放量472吨(年度目标944吨),均控制在该县与州政府签订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指标内。县污水处理厂共处理污水73.04吨,化学需氧量进、出口浓度平均为237.37mg/L、20.58mg/L,计算削减量为158.33吨;氨氮平均进、出口浓度为32.11mg/L、2.536mg/L,计算削减量21.6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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