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省环境统计公报

08.11.2017  01:57
    一、综述

2016年的环境统计包括工业源、农业源、城镇生活源、机动车和集中式治理设施。2016年全省废水排放总量10.07亿吨,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25.60万吨,氨氮排放总量3.08万吨;全省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64.71万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37.79万吨,工业烟(粉)尘排放量20.43万吨;全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7753.01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4529.77万吨;全省危险废物产生量40.35万吨,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26.56万吨,危险废物无倾倒丢弃量。

  二、废水

1.废水排放量:2016年全省废水排放量10.07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1.64亿吨,占废水排放量的16.28%;生活污水排放量8.42亿吨,占废水排放量的83.61%;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水排放量106.90万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0.11%。

2.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016年全省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25.60万吨。其中,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1.63万吨,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6.37%;农业源排放化学需氧量0.50万吨,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1.95%;城镇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3.34万吨,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91.21%;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13万吨,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0.47%。

3.氨氮排放量:2016年,全省废水中氨氮排放3.08万吨。其中,工业废水中氨氮排放0.09万吨,占氨氮排放总量的2.92%;农业源排放氨氮0.01万吨,占氨氮排放总量的0.32%;城镇生活污水中氨氮排放量2.97万吨,占氨氮排放总量的96.4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水中氨氮排放量0.01万吨,占氨氮排放总量的0.32%。

  三、废气

1.二氧化硫排放量:2016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总量为64.71万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41.18万吨,占全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63.643%;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23.53万吨,占全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36.36%;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二氧化硫排放量为7.42吨,占全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0.01%

2.氮氧化物排放量:2016年,全省氮氧化物排放量37.79万吨。其中,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26.05万吨,占全省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68.93%;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1.40万吨,占全省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3.70%;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10.34万吨,占全省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27.36%;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氮氧化物排放量3.93吨,占全省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0.01%

3.烟(粉)尘排放量:2016年,全省烟(粉)尘排放量20.43万吨。其中,工业烟(粉)尘排放量14.61万吨,占全省烟(粉)尘排放总量的71.52%;生活烟(粉)尘排放量4.72万吨,占全省烟(粉)尘排放总量的23.10%;机动车烟(粉)尘(颗粒物)排放量1.10万吨,占全省烟(粉)尘排放总量的5.38%。

  四、工业固体废物

2016年,全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7753.01万吨,综合利用量4529.77万吨,贮存量1220.95 万吨,处置量2043.83万吨,倾倒丢弃量0.07万吨。我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59.68%。全省危险废物产生量40.35万吨,综合利用量26.56万吨,当年贮存量2.71万吨,处置量11.97万吨,无危险废物倾倒丢弃量,我省一般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为9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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