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坝大力培育“4个100”农业产业

06.11.2014  13:43

    为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发展,提升平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数量、综合素质和整体实力,平坝县出台相关奖励措施,大力培育“4个100”农业产业,即100个以上农业(扶贫)产业化龙头企业,100个以上农业合作社,100户以上家庭农场,100个以上特色生态农业观光园。

    平坝针对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所占比重仍不高,单个实力不强,农民老龄化、生产兼业化、土地经营零碎化状况,围绕“两带、三区、九特色”规划布局,以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产业化为方向,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分类推进原则, 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效益评估、标准认定”措施,每年从县财政农业发展资金中预算300万元,对成功申报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带动农民达到一定规模,入股社员占所在地农户80%以上,有完整经营财务报表,年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年经营利润100万元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次性奖励5万元。达到家庭农场创建标准,土地流转经营规模达到200亩,从业人员达到1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家庭农场一次性奖励5万元。种植面积50亩以上,养殖规模(生猪200头以上,牛100头以上,家禽2000只以上),带动从业人员5人以上,综合经营收入100万元的农业大户一次性奖励3万元。平坝县力争到2020年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面积占总承包耕地面积60%以上,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带动农户数占总农户数75%以上,农产品商品化率达到80%以上,农业生产主要环节基本实现服务社会化,生产组织化、专业化。(艾勇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