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人民法院公告

18.07.2014  11:32

               

贵州省贞丰县人民法院公告

韦大红:

本院受理原告石仕明诉你、万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者相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贞丰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元龙:

本院受理原告聂进国诉你、张大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者相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公告

覃仁兴、冯顺刚:

本院受理原告曹福贵诉被告覃仁兴、冯顺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安龙县人民法院[2014]安民初字第2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公告

田升才:

      本院受理原告江永翠诉被告田升才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安龙县人民法院[2014]安民初字第3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公告

王颖、韦坤:

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大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黔西南州南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韩德勇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4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何兴:

本院受理宋德银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4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智刚:

本院受理的原告曾慧英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诉讼权利和义务及审理程序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公告

周开发、王永翠:

      本院受理的安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余香兰申请执行与你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之前已向你们公告送达了相应的法律文书,你们所有的房产及其附属设施现已评估。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安价鉴认字(2014)019号价格评估鉴定结论,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公告

申请执行人贵州省安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余香兰与被执行人周开发、王永翠关于(2014)安法执字第313号、(2014)安法执字第215号两案,本院已于2014年4月22日向被执行人周开发、王永翠发出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周开发、王永翠应当向申请人贵州省安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余香兰清偿借款492000元人民币,案件受理费9980元,并承担执行立案费7180元,合计人民币509160元。但被执行人周开发、王永翠仍拒不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被执行人周开发、王永翠在2014年7月23日前迁出房屋。到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 公告

赵大方:

本院受理胡忠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及权利义务、审理程序通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捧乍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