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人民法院公告

25.07.2014  11:21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大香、范顺波、范顺先:

本院受理原告谭觉友诉你们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黔义民初字第72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到本院七舍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公告

徐春燕:

本院受理侯永杰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书副本、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公告

徐春燕:

本院受理刘洪剑、何祖明、赵富刚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书副本、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公告

姚沙:

本院受理韦仁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书副本、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公告

王显成:

本院受理姚朝琼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书副本、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公告

王建:

本院受理原告吴礼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公告

王建:

本院受理原告张贵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张海涛:

本院受理的原告何国际诉你与陈衍违、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在执行张应尤等与晏忠翠借贷纠纷一案中,需依法评估本院作出已产生法律效力的(2014)黔义执字第413、414、571、637号执行裁定书所确定的被执行人晏忠翠所有的位于兴义市威舍镇以威舍翠鑫综合服务公司名义修建的住房一栋(产权号:20010045号),请有资质的中介评估机构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10内(遇节假日顺延)前来本院书记官室报名,并提交机构合法有效的相关资质证件;同时公告通知被执行人晏忠翠于2014年8月29日上午9时到本院书记官室行使评估机构选择权。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罗颖、仇飞:

本院受理骆礼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公告

陈体国、梁兆仕:

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李光念、黄继练、梁可麒、梁兆放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因你们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依法追加你们为本案的被告。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答辩状、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即2014年10月27日14时30分)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公告

李光念、黄继练、梁可麒、梁兆放:

      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由于你们外出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答辩状、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即2014年10月27日14时30分)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公告

詹贤红:

本院受理原告张玉勇诉被告吴忠珍、铁龙、铁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与本案有利害关系,被告吴忠珍、铁龙、铁凤申请追加你为本案的被告,由于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答辩状、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即2014年10月27日8时30分)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唐孝贤:

本院受理的原告徐廷珍诉你与龙昌徭、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公告

李顺明:

本院受理原告陈大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仇飞:

本院受理佟吉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5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下五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陆永英:

      本院受理原告何平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黔义民初字第8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