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资质认定公示(ZB第1611期)

23.06.2016  04:20

招标代理资质认定公示

(ZB第1611期)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核定以下企业招标代理资质:

序号

企业名称

资质等级

法人

代表

注册资金(万元)

1

贵州普诚正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延续:甲级

廖文婕

3000

2

贵阳汇丰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有限公司

延续:乙级

张永发

100

3

贵州智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新办:暂定级

刘旭

500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甲级资质为10个工作日),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6月24日(甲级资质公示期自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7月5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单位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内以实名方式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反映。公示结束后凭受理通知单、单位公函(应注明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旧资质证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领取资质证书(甲级资质企业领取报部资料)。(注:资质申报及公示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地址:贵州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原展览馆) 邮政编码:550002

联系电话:0851-86987049  监督电话:0851-85360342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