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机构可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03.07.2015 08:29
本文来源: 贵阳新闻网
本报北京7月2日电(记者李松涛)保险机构员工将可以持有本机构的股权,中国保监会今天正式公布了这一政策。按照政策,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或出资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或注册资本总额的1%。
这份名为《关于保险机构开展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下发于今年6月18日,通知称,从下发之日起实施。
按照通知,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为本机构正式在岗且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员工,包括公司管理层、业务骨干和专业技术人才。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不得参与员工持股计划。保险机构不得为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借款、担保等各类财务支持,不得为开展员工持股计划额外增加员工薪酬。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全部有效股份或出资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或注册资本总额的10%,且不得成为公司最大股权持有者,不得改变公司控制权。
按照要求,保险机构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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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2015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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