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全国优秀教师 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等正式推荐对象名单公示

06.08.2014  11:44

  根据《教育部关于评选2014年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教人[2014]2号)精神,我省按照“民主评选、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评选程序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按教育部给我省推荐的候选人名额,向国家推荐了有关人选。经教育部资格初审后,现确定我省正式推荐对象为:全国优秀教师50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5人、全国中小学优秀班主任6人、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3人、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3人、全国高校优秀辅导员1人、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1人、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1人(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正式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4年8月6日至8月12日止。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当面报送材料等形式向我们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851--5280302(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0851-5282374(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


  联系地址:贵阳市中山西路43号,省教育厅教师处(邮编:550003)


  附件:1、 2014年教育部表彰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2、 各推荐对象先进事迹点此下载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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