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指导意见》出台
25.12.2014 12:47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
公共企事业单位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载体,是向广大群众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意见强调,办事公开制度以“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为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公正公平、及时准确、便民高效、接受监督的原则。公开主体主要包括各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依法履行管理公共事务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
意见指出,公共企事业单位应主动公开内容包括单位简介、政策法规、服务指南、收费处罚、监督投诉、突发应急、涉民决策和其他事项。内容公布后,持续公开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属于长期公开的内容,应当长期公开。信息形成或变更时,应在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对公众关注度较高或涉及群众利益的办事结果、突发应急等信息,应依照有关规定提前或立即以便捷的方式进行公开。
此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公共企事业单位申请获取相关信息。公共企事业单位对于申请公开的信息应作出答复。
据悉,到2015年3月底,我省将完成办事公开事项全面清理梳理,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形成公开目录,健全工作机制,全面准确公开办事事项信息,真正做到为民便民、公开透明。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
25.12.2014 12:47
故
事
成品油行政许可公示(高速公路新建20191011)
依据《行政许可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贵州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审核,以下拟建高速公路加油站符合《贵州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规划布点(2018-2020)》 ,商务之窗
成品油行政许可公示(投资主体变更20191011)
现对拟变更投资主体和重新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商务之窗
关于促进贵州农产品市场销售项目拟奖补企业的公示
为充分发挥餐饮业对贵州农产品的消费扶贫作用,商务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