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冷冻胚胎困局:少有人续费 超期将被销毁
工作人员在检查储存冷冻胚胎的液氮罐 通讯员供图
生殖中心的液氮罐里蓄积了大量的冷冻胚胎,长年无人理睬,占据着空间,消耗着液氮,花费着大量的人力物力。这些胚胎的所有人怎么了?在冷冻胚胎的时候,夫妇俩不是已经被告知,并签下了有偿胚胎续冻的知情同意书吗?昨天,江苏省人民医院生殖中心首次对外发出消息,现在中心有上万个冷冻胚胎无人问津,凡是2005年前在该中心冷冻的胚胎,如果在一个月内不来认领续交冷冻费用,将按照之前的知情同意书进行销毁。根据估算,目前首批要清理销毁的冷冻胚胎,数量达1000多个。
通讯员 成运芬 现代快报记者 刘峻
沉睡之困
一万多条“生命”在零下196℃沉睡
试管婴儿治疗中,在新鲜胚胎移植后,一半以上的患者还有多余的胚胎被冷冻保存,交付第一笔一年的胚胎冷冻费用。医务人员反复告知了夫妇俩,无论是否怀孕或分娩,一年后都得向生殖中心说明如何处置余下的冷冻胚胎。
在江苏省人民医院实验室有个最核心的区域,里面存放了十几个液氮罐子,每个罐子只有常见的小瓶液化气罐大小。一打开罐子,里面雾气腾腾,罐内温度始终保持在零下196摄氏度。不要小看这些罐子,里面冷冻的都是一个个“生命”。
记者了解到,这些冷冻胚胎来自全国各地,多数是在江苏省人民医院进行试管婴儿培育时留下的,最多的是有一对夫妇留下了10个冷冻胚胎。根据专家估算,保守估计这里总共有1万多个冷冻胚胎,2005年之前冷冻的,也有1000多个。
交费的寥寥无几,医院承担高昂费用
省人民医院专家告诉记者,为了保管这些“生命”,医院付出了极大的费用。“首先是房子,为了安放液氮罐,专门辟出场地。其次,就是每个星期要不断往里面充液氮。”江苏省人医生殖中心主任医师王媁说。
如果想冷冻胚胎,那么保管费用为每个月180元,但是上万个冷冻胚胎,交费的寥寥无几。
1996年生殖中心成立,当年做了不到100个单位,但每年的量以20%的数字递增,去年一年就做到6000个单位。“生殖中心保存冷冻胚胎的场地和人力物力的压力越来越大。” 江苏省人民医院生殖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
为什么很多人孩子出生后,便就此消失了?“我们对每一位患者都进行随访,但是随访很难进行下去。”江苏省人医生殖中心主任医师王媁说,有的电话和地址不对,有的电话接通了,一听说是省人民医院生殖中心,立即挂了电话。
王媁说,这可能与传统观念有关系,很多夫妻不想让外人知道自己的孩子是试管婴儿,所以从心理上比较排斥与医院联系。
无奈选择
江苏省人民医院发出清理通知
昨天,经江苏省人民医院生殖伦理委员会反复调研及讨论,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医疗资源,决定建议在本中心冷冻胚胎超过一年的患者,立即与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68302222。专家告诉记者,尤其需要注意的是2005年之前的冷冻胚胎,数量大约过千。如果要继续冷冻,需要补齐之前的冷冻费用。如果这批冷冻胚胎不交费,那么将予以销毁。
专家说,需要补充的是,同意胚胎捐献科研的患者夫妇免除续冻费。已离婚夫妇,按卫生部相关法规,对于离婚前的冷冻胚胎现已不具备胚胎使用的条件,任何一方持离婚证均可毁胚。供精患者夫妇生育一胎后,一般不再使用冻胚生育二胎,续冻胚胎只能以预防失独再生育为目的。
之前就已经约定,不续费可以销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3年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规定:冷冻胚胎之前,生殖中心与患者夫妇必须签署《胚胎冷冻和解冻知情同意书》。无论生殖中心还是患者夫妇均应按同意书条款执行。该知情同意书对胚胎冷冻时间有明确规定:自冷冻之日起所交冷冻费的冷冻保存有效期为一年,并且对逾期不交续冻费的胚胎处理也有明确规定:逾期六个月未交续冻费,视为自动放弃冻胚。所以生殖中心在对患者怀孕分娩随访时,会提醒患者,如果继续冷冻胚胎应在6个月内交续冻费,在接近6个月时还会电话提醒。
按照知情同意书的规定,其实这么多年来,医院可以对逾期不交冷冻费的胚胎进行销毁处理。医院之所以一直没有销毁,也是为患者考虑,担心他们用得到。但是从目前情况看,挤压太多,已经挤占了医疗资源。
生殖中心也想通过媒体向社会告知和呼吁,那些当年在此留下冷冻胚胎的夫妇,请认真考虑它们的去留,如果真的需要,请务必不要丢弃保存的机会,如果真的不再需要,请郑重告知医院,如果愿意捐献给医学研究,也谢谢这份信任。
专家建言
人工生殖管理
应纳入法治范畴
我国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冷冻胚胎的管理尚存在法律空白。我国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相关管理,目前只有2001年颁布的《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其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在2003年进行了修订,此后一直沿用至今。
目前卫生部门有明确规定,冷冻胚胎不允许捐赠,因此冷冻胚胎如果放弃,那么只能用于科研,或者销毁。
专家说,法律应该明确冷冻胚胎的法律属性、保存与使用限制,将人工生殖的许可、管理及监督纳入法治的轨道,而不只是靠医院与患者的一纸“协议”约束双方的行为。
前不久,无锡一对失独老夫妻,状告南京一家三甲医院,希望能讨回自己儿子儿媳妇的冷冻胚胎,当时就引起了强烈关注,冷冻胚胎归属权也成争论的焦点。这也从一个方面反映出目前法律在冷冻胚胎方面的缺失。
他山之石
发达国家
是怎么应对的
英国规定,冷冻胚胎保存期限为10年,过期的冷冻胚胎必须被销毁,或是贡献出来用于研究或提供给另一对夫妇直接使用;法国规定冷冻胚胎在保存5年后,或在其亲生父母由于死亡、离婚、分居而不再成为夫妻后必须销毁,也可以转赠给其他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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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冷冻胚胎
冷冻胚胎是伴随试管婴儿技术的出现而出现的。1978年世界上第一个试管婴儿在英国诞生,Steptoe博士和Edwards教授共同研究出了这一成果,被称为人类医学史上的奇迹,给无数在常规情况下无法生育的男女带来福音。一般来说,试管婴儿主要针对以下人群:1.输卵管梗阻的患者;2.不明原因不孕的患者;3.男方重度少弱精,或男方无精症,需经睾丸或附睾穿刺获取精子者;4.子宫内膜异位症伴不孕的妇女;5.排卵障碍的女性。
通过人工授精,一次可以培育好几个新鲜胚胎,剩下的就要被冷冻起来,以备不时之需。另外有些患者因暂时无法进行胚胎移植手术,也需要把胚胎冷冻起来。
哪些人冷冻胚胎
第一类是最常见的人群。就是已经做过一次试管婴儿的人,他们做成功之后还留下不少剩余的胚胎。比如,一名女性经过药物促排卵后,可以取出好几个卵子,与精子结合后,形成几个胚胎。不过,一次移植用不了这么多,剩下的胚胎就可以冷冻。女性如果一次移植没有成功,没有怀孕的话,可以再次解冻胚胎进行移植。当然,女性成功怀孕生下孩子,如果符合单独两孩政策,再想生孩子就可以解冻胚胎继续移植。
第二类人群就是女性本来想做试管婴儿的,不过由于自身有疾病,当时不能移植,所以先冷冻,等女性身体恢复后,可以再做移植。
第三类人群,就是女性本身患有盆腔疾病,如果要治疗的话,会损害卵巢功能,导致不孕。所以这些人就预先冷冻胚胎,存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