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27.06.2014  20:08

  黔教基发〔2014〕184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


  近日,教育部下发《关于2014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二厅〔2014〕1号),对2014年全国中小学教学用书工作进行了安排。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通知精神,就我省2014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鉴于2014年用于教材选用时间不足,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中小学教材使用应保持稳定,2014学年各地各中小学校按照2013年经省教育厅审定的教材版本滚动使用。


  二、因义务教育德育、语文、历史学科教材尚在编写、修订中,上述学科仍沿用原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不得更换其他版本。义务教育其余学科所有年级全部使用按照新课程标准修订后并经教育部审定通过的教科书。


  三、关于循环教科书的征订和发放。三至六年级《音乐》、《美术》(或《艺术》),九年级《音乐》和《美术》(或《艺术》)、《体育与健康》,因使用教育部新审定的教科书,各地按照年级学生人数的100%配备,其余年级和学科按循环教科书政策征订和发放。


  四、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13〕330号),各地要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确保人手一册。


  五、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科书的征订情况(含年级、学科、版本及数量),由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和新华书店汇总并核对后,上报至市(州)教育局和新华书店,经市(州)教育局和新华书店汇总并审核,及时上报省教育厅和省新华书店(需同时报送所辖各县征订汇总表和市州汇总表,并由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印章),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直接上报。


  六、中小学教材管理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按照我省2014年秋季-2015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见附件),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学用书的征订和发放工作,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不得干预教材正常选用征订,不得调整和更换教材版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发挥行政管理职能,对各地各校执行教科书政策的情况进行管理,确保不走样、不变通,坚决杜绝和查处违规调整教材版本的行为。各级新华书店在接收基层教育部门教材征订单时,要认真核查,对未按照省教育厅审定的教材版本征订的,不得接收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新华书店报告。省教育厅将联合省直有关职能部门,对各地征订2014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反规定,扰乱我省中小学教材市场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坚决查处并曝光。其中,对于不按我省教学用书目录征订教科书或同一学生同一学科征订两种及以上教材版本的,将按照《贵州省规范中小学办学奖惩办法》进行处理,造成的损失由责任单位承担。


  附件: 1.贵州省2014年秋季-2015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责任编辑:gzsedu_x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