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关于 “初中生暴打小学生”事件处置通报
2015年6月21日下午14时许,庆元县公安局松源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网络上流传着一个疑似几个庆元籍未成年人一起殴打另一个庆元籍未成年人的视频,要求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接警后,庆元县公安局松源派出所立即介入案件调查。6月21日傍晚,一则2分多钟的“网曝:浙江庆元初中生暴打残害一小学生”视频及相关图文信息自微博上开始在网上广泛传播,引起媒体和网民的广泛关注。庆元县委、县政府获知情况后,第一时间成立事件调查处置工作组,立即连夜着手开展相关调查核实处置工作。现将该事件初步调查处置情况通报如下(因所有涉事人员均未满十四周岁,故以下使用化名):
一.事件概况
2015年5月初,小毛与两伙伴一起到一间冷饮店偷窃,被店老板发现,小毛与一伙伴逃离,另一伙伴被抓。然而被抓的伙伴并未如实供出同伙,而是假称与陈某(视频中的拍摄者)等实施作案。陈某得知有人说其参与偷窃后,于是就叫上了大吴(视频中的塞烟头者)和小吴(视频中白衣扇耳光者)去要求小毛(视频中的被打者)带路去寻找造谣者。四人寻人未果,于是大吴要求小毛给自己钱,却因小毛身无分文也未有结果,但小毛答应过几天从其父亲那“拿”些钱给大吴。几天后,陈某、大吴、小吴一起去找小毛拿钱,不仅没拿到钱,反而被小毛父亲责骂。大吴气不过,就与陈某、小吴两人一起将小毛强行带到庆元县城东大桥附近一间废弃的简易房内准备实施殴打,此时,陈某又接到吴三(视频中未露面,也未参与动手打人)的电话,于是邀请其到场围观。之后,就发生了6月21日网民们在视频中看到的那一幕。
二.事件处理进展
1.2015年6月21日下午14时许,庆元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立即对该案件开展调查。
2.6月21日晚,庆元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公安、教育等部门迅速介入调查,尽快查清事件真相,第一时间将有关调查处置情况向公众通报。
3.6月21日晚,在庆元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组织召集县委办、县府办、宣传、公安、教育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召开会议,并提出高度重视事件性质,迅速查清事实真相,坚持依法处置。
4.6月21日晚至6月22日凌晨7时30分,庆元县公安局完成对主要涉事人员的调查取证工作。
5.6月22日上午7时,在松源镇派出所会议室,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组织召集县委办、县府办、宣传、公安、教育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召开第二次会议。公安、宣传、教育等部门分别通报案件调查情况,细化相关工作落实。
6.6月22日上午,县教育局干部、学校教师陪同小毛到庆元县人民医院身体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无殊。
7.6月22日上午,县教育局已召开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紧急会议,通报事件情况,部署学生法制教育、安全教育、道德教育及学生管理等工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8.县教育局选派具有心理辅导资质的教师对涉案人员开展心理干预和辅导。
三.当前工作举措
1、协调促成大吴、陈某、小吴及其监护人及时向小毛及亲属赔礼道歉,要求监护人加强对子女的监护。
2、庆元县公安局对于该事件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3、加强对涉事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密,防止二次伤害。
4、庆元县教育局成立调查小组到相关学校开展进一步情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