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统一救护车收费标准 双程收费改为单程收费

11.11.2014  13:07

双程收费改为单程收费,省辖市内最高4元/公里,异地转移最高8元/公里

现代快报网11月11日南京电(实习生 郑莉 记者张瑜)病人突发疾病,叫个救护车却发现除了救护车费用,还有担架费、注射费等;本来去医院是单程,可救护车却要按双程来收费……这些都是救护车收费中存在的乱象,现代快报记者昨天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江苏出台救护收费新规,从昨天起,全省统一救护车收费标准,每个省辖市内每公里最高4元。跨省辖市的每公里最高8元,各市可上浮不超过25%,下浮不限。据救护收费新规,各地不得自行制定收费项目。救护车用车里程计算方法为,患者上车救护地点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的实际行驶公里数。将以前的往返双程收费,改为单程收费。

统一后的收费计费方法,包括省辖市地域范围内的急救范围地段,院前医疗急救用车收费最高价格为4元/公里。对于异地转移的病人,也就是跨越急救范围地段用车,或用于接送、转运伤病员的非院前医疗急救用车的,指导价格为8元/公里(单程计费),各省辖市可上浮不超过25%、下浮不限。

新规还规范了急救收费项目内涵。符合规定实施的院前危急重症抢救(如心脏骤停、休克、昏迷、急性呼吸衰竭、急性心衰、多发严重创伤等),设立“院前危急重症抢救费”,含出诊、诊查、治疗、监护、监测、护理、注射、氧气、材料、消毒、抬担架等内容,项目价格由各省辖市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