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居民国内游将获减免税

05.09.2014  13:55

财政部推动旅游获减免税权利措施,盼可刺激国家经济,计划于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期间执行。另外旅游业界评估国家旅游业已经恢复至正常水平。

财政部常务次长朗申表示,税务厅积极研究推进国内旅游消费获减免所得税权利措施,估计今年9月内可正式宣布实施,因之前已经获得国家维稳委的同意。此所得税减免措施,原则上普通个人和法人均适用。对于普通纳税人,只需出示入住正确纳税旅馆的发票为凭证,或向旅游公司购买旅游套餐的发票为凭证,最多可获年内减免所得税不超过1.5万铢的减免税额。而法人每家公司可申报两个人参与旅游会议研讨会的实际开支费用,在年内的所得税申请中获得减免税额。

国内旅游消费获减免所得税权利措施待正式宣布后立即生效,初步计划实施期限为2014年9月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相信此措施可刺激国内旅游,帮助2014年上半年受政治问题严重影响的国内旅游尽快复元,尤其是旅馆业入住率大幅下跌,期望通过两年的旅游减免刺激措施让国内旅游业能够全面恢复。

朗申表示,税务厅评估实施国内旅游消费获减免所得税措施,会让普通个人所得税和法人所得税收入略有减少,但对国家的整体税收没有影响,因实施国内旅游消费获减免所得税措施,可促进国内旅游业的活跃,从而让国家有更多的增值税收入。

此前,国家维稳委批准中国、台湾游客免签证费的优惠措施以吸引更多外国游客前来泰国旅游,而国内旅游消费获减免所得税措施的实施,相信有助于推动国内游出现活跃和兴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