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罐子”之争加多宝败诉 称未准备更改红色包装

23.12.2014  10:43

  人民网广州12月23日电 (李亚蝉) 如果说2012年的5月,是中国凉茶市场的重大节点,那么今年的12月,或又将是搅动当前凉茶二元格局的重要节点。在前一个节点,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揭晓,广药集团抢得王老吉商标;而今,两者围绕“红罐子”包装的官司判决,加多宝败诉。

  如果按照判决结果,加多宝在失去王老吉商标之后,现在需要解决“失去‘红罐子’要怎么办”的问题。当然,谁去考虑这个问题,目前论定仍为时过早。判决之后,加多宝很快表示将上诉。

   加多宝败诉

  持续多时的王老吉、加多宝包装装潢纠纷一审于19日下午宣判。人民网记者从纠纷双方企业了解到,一审判决认为加多宝构成侵权,并需赔偿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5亿元以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

  争论随之而来。在判决的前一天晚上,加多宝集团党委书记庞振国在微博贴出聊天记录照片,指广药提前知晓判决结果,内部提前3天已在转发胜诉消息。加多宝集团法律顾问姚岚说,不管是哪家法院,不管是一审还是二审,都不应该出现在公开宣判前,一方当事人就提前知晓判决书内容的情况。

  对于加多宝的说法,王老吉方面人士说,从庞振国微信提供的图片看,只是来自一名名为“大姐”的人的消息记录。对于“大姐”的具体身份,加多宝方面表示没有办法公布。

  撇开提前知道判决结果的争论,加多宝依旧认为判决结果不公。据悉,加多宝提供大量证据的核心之一,是红罐包装为陈鸿道设计并早已申请专利。

  事实上,早在去年双方就装潢纠纷进行互诉之时,广东邦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玉发就分析,如果加多宝已经对红罐王老吉外观进行专利申请并被授权,则广药是否构成专利侵权就看其产品有没有造成误解。

  但输的是加多宝。人民网记者从判决书看到,广药王老吉对加多宝提供的专利证据辩称,该外观设计专利已经在2007年过期。

  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强调:“需要指出的是,本案系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而不是侵害专利权纠纷或者专利权属纠纷……专利权和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属于两种不同的权利,分别受不同的法律调整。

   如果没有“红罐子

  尽管涉及上亿赔偿,判决之后,业内更多的并不是关注这笔赔偿金,而是这一判决,是否意味着加多宝在失去王老吉商标之后,还将失去红罐包装。2012年双方的商标之争落锤之后,双方借助王老吉之争大力营销。两年半过后,当年一些业内人士所担心的“两败俱伤”、“第三品牌趁虚而入”的结果并没有出现,凉茶业已经形成加多宝和王老吉持续激烈争夺的二元格局。

  如今的“红罐子”之争是否会搅动这样的格局?

  食品饮料行业营销战略专家徐雄俊认为,加多宝如果真不能使用红罐包装,将是对加多宝更大的品牌地震。

  不过这样的担心,目前看起来还有些太早。加多宝方面告诉记者一审虽然判决了,但由于加多宝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一审判决不生产任何法律效力。

  针对加多宝红罐凉茶能否继续销售的问题,加多宝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表示,一审判决因加多宝的上诉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加多宝红罐凉茶的生产、销售等活动受到法律保护。

  睿信致成管理咨询合伙人王丹青则认为,即使最终加多宝真的不用红罐,影响可能也并不会如外界所想的巨大。他分析,事实上,在围绕王老吉一系列争夺中,双方在你来我往的过程中各有收获,其中加多宝已经建立起自己的品牌影响,而这是当年“分手”时加多宝最担心的问题。

  不过加多宝方面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强调,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准备对红色包装进行更改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