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新闻发布会在筑召开

27.08.2016  10:30



      8月26日上午10时,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贵阳召开“贵州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新闻发布会。会议由由省委宣传部、省委外宣办(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副处长刘琦主持。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罗宁,副厅长杨春兴, 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许文益,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许家豪受邀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罗宁厅长就慈善法以及贵州省慈善事业发展、贯彻落实慈善法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       罗宁厅长介绍,《慈善法》是我国首部慈善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经历长达10年的调研和起草,被喻为我国“开门立法”的典范。《慈善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慈善法》的调整范围、慈善组织的规范引导、慈善募捐和慈善捐赠、慈善信托、慈善财产、规范慈善服务、慈善事业发展的促进措施、监督管理等。       她谈到,作为我国第一部《慈善法》,它的突出意义在于系统地规范了全社会的慈善行为。比如,《慈善法》明确慈善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部门,搬去了慈善组织登记成立的拦路石;规定对扶贫济困慈善活动实行特殊优惠政策,体现了合力脱贫攻坚、共建小康社会的时代要求;对募捐、捐赠、财产使用管理、信息公开、促进措施等慈善领域的基本制度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为慈善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等。       她指出,为贯彻落实《慈善法》,当前贵州全省上下正紧紧围绕“以法兴善、助力脱贫”这一主题,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宣传,动员社会公众为慈善事业捐赠资金、物资和提供志愿服务,引导组织各类慈善组织进一步面向困难群体开展符合其宗旨的慈善活动;支持引导慈善资源重点投向农村,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为贵州的扶贫攻坚事业捐款捐物,奉献爱心。同时,贵州将鼓励发展具有扶贫济困功能的慈善组织,扶持发展城乡社区服务类慈善组织,引导慈善组织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强化慈善组织信息公开责任,鼓励依法依规开展募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