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检察机关两集体三个人荣获省表彰

18.02.2016  12:35

在近日召开的全省检察长会议上,黔西南州检察机关2个集体和3名个人受到贵州省检察院表彰,载誉而归。

近年来,黔西南州检察机关紧紧围绕贵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查办相关职务犯罪,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突出的成绩获得了省检察院的高度肯定。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贞丰县院人民检察院环境保护检察科分别被省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记集体二等功;兴仁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员陈娇、晴隆县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科科长张云、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预防股股长支政分别被省检察院评为先进个人,记个人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