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05.08.2016  21:09

  黔教办基〔2016〕107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省属高中:
  
  在2014-2015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中(以下简称“优课”活动),全省中小学教师共参与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晒课”2.6万节,其中10节被评为国家级“优课”、110节被评为省级“优课”、262节被评为市级“优课”。活动总体顺利推进,基本达到预期效果,但是我省“晒课”总量、“优课”比例、整体课件质量相对全国平均水平仍然有较大差距。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6〕5号)要求,我厅认真研究制定了《贵州省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现随文印发。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总结上一年度活动,科学制定方案,明确专人负责,提供必要保障,有效组织开展“优课”活动。以开展“优课”活动为抓手,扎实推进基础教育课堂教学改革,打造优质课程、提升教学质量,进一步促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融合,不断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信息化教学常态化应用,保证“优课”活动的时效性和实效性。
  
  为确保活动顺利实施、加强信息沟通,各市(州)、贵安新区、省直管县及各省属高中于8月10日前将本地本校《贵州省“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联系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省电教馆备案。各市(州)在活动期间,每月底将各地组织管理、推进情况报厅省电教馆(其中8月报送各地活动方案和活动时间推进表)。
  
    附件:1. 贵州省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2.省教育厅“优课”活动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贵州省“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联系表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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