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00万资金为农民合作社贷款担保

22.10.2014  14:32

人民网乌鲁木齐10月22日电 (通讯员 徐光健 宋书旗)笔者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解决农民合作社融资难问题,自治区2014年将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贷款担保,这一政策将为农民合作社发展增强动力。

布尔津县杜来提乡的侯学鹏是当地的养殖大户,2014年在政府扶持下,侯学鹏与其他几户村民一起搞起了牛羊育肥合作社。政府补贴20万,自筹20万,盖好了育肥暖圈,挖好了青储窖,可牲畜品种改良的资金缺口让他犯了难,“我们现在想引进一些优良品种的牛,可资金不到位,所以希望通过政府帮我们协调贷款。”侯学鹏说。

近日出台的《自治区财政扶持农民合作社贷款担保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凡在新疆依法登记设立,依照合作社章程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农民合作社,均可申请贷款担保,包括合作社在农业生产资料、农机具、大型牲畜的购买及建造棚圈,农产品的销售、加工等方面。合作社贷款担保产生的担保费由担保资金给予全额补贴,申请贷款担保的合作社无需支付担保费。担保资金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预算安排。

自治区出台的这一政策,让侯学鹏看到希望,打算申请贷款,扩大自己合作社的规模。他说:“自治区出台这样政策,对我们有非常大的帮助,能申请到贷款,我们准备从伊犁、塔城引进一些好的品种牛来。

据悉,按照该《贷款担保资金管理办法》,单个合作社担保贷款额度根据合作社实际资金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控制在1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最终贷款期限由贷款资金用途确定,最长不超过两年。合作社担保贷款实行优惠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同期农户贷款平均利率水平。担保贷款余额不低于担保资金余额的5倍,合作社将获得更多的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