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委专项巡视组反馈十五个省直单位情况

09.07.2015  20:26

    7月9日,记者从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省委十五个专项巡视组已于近日完成今年首轮十五个省直单位专项巡视反馈工作。各巡视组收到的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和有关单位处理。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3月20日至4月20日,省委十五个专项巡视组分别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等15个省直单位开展了专项巡视。从反馈情况来看,部分被巡视的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存在公款吃喝或超标准接待;违规滥发津补贴;利用下属事业单位作为规避八项规定的“护身符”等问题。同时,有的单位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靠山吃山”谋取私利和“小官贪腐”问题突出。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行政审批权,实施“权力寻租”获取非法贿赂。此外,部分单位领导干部在协会兼(任)并领取薪酬问题突出。

    巡视组还指出,部分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不到位,制度管理和财务管理监管不严,国有资产流失和廉洁风险较大。有的专项资金及项目资金随意挪用;有的单位门面租赁合同不规范,承租方长期拖欠租赁费;有的单位存在用白条支付工程款和个人在单位借款长达12年不归还现象;有的擅自截留国有资产。

    在选人用人方面,有的单位选人用人工作把关不严,存在密集提拔干部现象,群众反映强烈;有的单位违规选拔任用和超职数配备科级岗位干部;有的单位存在“带病”提拔干部和任人唯亲情况。有的单位重要岗位干部长期缺乏交流,存在潜在廉政风险。

    巡视组要求,各被巡视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对指出的问题和意见要认真研究分析,分门别类处理,抓好整改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本报记者 吴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