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委专项巡视组完成今年第一轮十五个省直单位专项巡视反馈

09.07.2015  11:27

    根据贵州省委统一部署,3月20日至4月20日,省委15个专项巡视组分别对省发展改革委(含贵州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省铁建办)、省教育厅(含省招生考试院)、省民宗委、省财政厅、省质监局、省地矿局、省监狱管理局、省工商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含省公务员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环境保护厅(含贵州省环境监察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含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共15个省直单位开展了专项巡视。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视情况汇报,同意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并提出整改要求。2015年7月6日至7日,省委15个专项巡视组陆续向15个省直单位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从反馈情况来看,15家单位都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强化“两个责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但是巡视组指出,被巡视的单位普遍存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普遍存在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三重一大”制度流于形式,“只挂帅不出征”情况突出,压力传导不够,监督责任不到位,部分单位甚至监督缺失,对苗头性问题没有抓早抓小,查处违纪问题不力,对一些反映强烈的下属单位领导人员问题未能及时查处,甚至压案不查。“两个责任”落实失之于软、失之于松、失之于宽。

    部分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存在公款吃喝或超标准接待;违规滥发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购物卡;违规公款出国(境)旅游和国内旅游;违规购买、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利用下属事业单位作为规避八项规定的“护身符”等问题,顶风违纪现象突出。

    同时,巡视组还指出,有的单位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靠山吃山”谋取私利和“小官贪腐”问题突出。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违规让亲属入股下属单位投资公司谋取私利;有的领导干部违规让亲属承揽项目牟利;有的领导干部违规经商;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行政审批权,实施“权力寻租”获取非法贿赂。此外,部分单位领导干部在协会兼(任)并领取薪酬问题突出,个别单位领导干部在所属企业兼(任)职突出,有的干部退而不休。

    巡视组还指出,部分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不到位,制度管理和财务管理监管不严,国有资产流失和廉洁风险较大。有的专项资金及项目资金随意挪用;有的单位门面租赁合同不规范,承租方长期拖欠租赁费;有的单位擅自违反省政府要求,低价出租酒店给单位干部承包,并更改、补充租赁协议低价对外租赁,并违规截留租赁费用于单位消费;有的单位存在用白条支付工程款和个人在单位借款长达12年不归还现象;有的擅自截留国有资产。

    在选人用人方面,有的单位选人用人工作把关不严,存在密集提拔干部现象,群众反映强烈;有的单位违规选拔任用和超职数配备科级岗位干部;有的单位存在“带病”提拔干部和任人唯亲情况。有的单位重要岗位干部长期缺乏交流,存在潜在廉政风险。

    据了解,在巡视期间,各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和有关单位处理。

    巡视组指出,各被巡视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对指出的问题和意见要认真研究分析,分门别类处理,抓好整改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

    被巡视单位负责人一致表示,将逐条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同时,深入查找原因,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黔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