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检察院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23.06.2015  19:56

2015年3月到2016年12月,最高检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按照上级院安排部署,临潼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多措并举,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升干警办理此类案件的能力。多次组织干警学习《刑法修正案(八)》、《食品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与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法律法规,全面掌握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构成要件和追诉标准,明确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界限,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提高执法水平。

二是加强同工商、卫生、食品等部门的联系,对行政执法进行监督,防止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及时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并强化跟踪监督,确保案件及时侦查终结,防止案件流失。

三是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及其背后的渎职犯罪。在办理危害食品安全案件时,注意发现违法犯罪事件背后的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线索,并及时移送反贪污贿赂或反渎职侵权部门立案查处。(通讯员 李恩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