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3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整改通过住建部验收

22.01.2018  11:51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安徽采石等7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整改复查结果的通报》,贵州省黄果树、红枫湖、荔波樟江3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整改结果达到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予以验收通过。

  2017年5月23日,黄果树、红枫湖、荔波樟江3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因建设活动审批及监管不力、管理缺位和农房建设缺乏有效管控等问题,被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对三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省住建厅立即组织安顺市政府、黄果树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贵阳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黔南州政府、荔波县政府、荔波樟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召开会议,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完成整改。

  经过整改,黄果树风景名胜区搬迁923户13万平方米,严肃追责7人,查处风景名胜区违法建房72户,拆除违建面积9000平方米,生态复绿22万平方米,全区森林覆盖率达74%,大瀑布景区森林覆达到90%以上。

  贵阳市明确由清镇市政府履行风景名胜区管理职能职责,成立贵阳红枫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建立跨区域联审、协调、巡查、执法机制。对一级保护区内558户农村居民点进行搬迁,实施“退湖进城”计划,打造环湖精品旅游,有效发挥风景名胜区功能,发挥红枫湖品牌效应、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荔波樟江风景名胜区开展清查风景名胜区“两违”建筑专项行动,对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违规占地、挖沙取土、盗伐林木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实行严格管控。

  经过近半年的整改,2017年12月,黄果树、红枫湖、荔波樟江风景名胜区顺利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整改验收。

  据了解,贵州省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打响全省风景名胜区清理整治攻坚战,省政府出台《贵州省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提质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将用三年时间,进一步强化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的生态保护意识、规划执行意识、依法管理意识,全面推进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推动风景名胜区成为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的先行区、示范区。(记者 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