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就11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集中约谈

10.11.2017  12:15

  11月9日,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中石油贵州销售分公司等单位的11个突出环境问题集中约谈,这在我省还是第一次。

  据介绍,为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好省委、省政府有关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实施“五个一批”分级分类处理的工作要求进行此次约谈,确保有力有效推进各项突出环保问题整改。

  通过约谈,希望各级各部门和企业把整改工作作为守住“两条底线”的重大举措,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省内自查问题的整改工作,纳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大生态战略行动的重要抓手,统筹安排,狠抓落实,切实把抓好辖区突出环保问题的整改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民生实事,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环保获得感。

  同时,要着力抓好城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采取“一源一策”有序开展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重点是全面落实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源执法检查存在问题,深化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要着力抓好自然保护区管理和整治,认真开展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及时清理、规范和妥善处置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资源开发等建设项目。要着力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重点流域环保基础设施、园区和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尤其是涉及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的问题,务必高度重视,倒排工期,确保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凡是涉及“十大污染源治理工程”和“十大行业”治污减排的问题,各地一定要落实好领导包干负责制,确保今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任务。凡环境违法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必须从严处置。

  各地要及时公开整改信息,充分运用报刊、网络等平台,及时公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重点问题整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违法违纪问题责任追究情况,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企业要严格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配合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依法行政的工作力度,不断完善部门联动、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用好我省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督察的“八条意见”,实事求是地改进和推动工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进环保督察各项整改工作,为多彩贵州新未来营造良好的生态发展环境。(记者 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