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1个突出环境问题主体单位接受集体环保约谈

11.11.2017  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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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好省委、省政府有关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实施“五个一批”分级分类处理的工作要求,11月9日下午,贵州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中石油贵州销售分公司等单位的突出环境问题实施了省级集中约谈。省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姜平,省环保督察整改办督查办副组长、省环境监察局局长田获出席会议。

  此次约谈通报了共11个亟须治理的环境问题,其中涉及中石油、中石化双层防渗油罐改造滞后,播州区老干妈遵义分公司油烟污染,遵义市蚂蚁河排污,息烽县网箱养殖超标,三穗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等问题。

  约谈对相关县(区、市)和企业负责人提出整改安排,要求全面落实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采取最有力举措,聚焦重点领域,狠抓突出环保问题整改,多措并举,严格查处,利用“一厂一策”落实整改。并及时公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重点问题整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违法违纪问题责任追究情况,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各环境问题主体单位负责人分别对存在问题进行表态发言,表示将紧盯问题,狠抓落实,做到专案盯办、全程跟踪,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按照督察组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挂图作战,将生态环保主体责任落实到行动上,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进环保督察各项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