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佛协会长:中国佛教界要逐步建立起现代佛教制度体系

10.04.2016  02:13

中新社浙江舟山4月9日电 (吉音)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学诚法师9日在浙江舟山表示,中国佛教界要加强佛教教制建设,逐步建立起立足戒律精神、体现中国特色和时代精神并与国家法律体系相衔接的现代佛教制度体系。

中国佛教协会第九届理事会汉传佛教教务教风委员会当日在普陀山召开全体会议,学诚法师在讲话中作上述表示。

他指出,中佛协始终高度重视佛教自身建设,佛教教风和四众弟子的综合素质整体上较改革开放之初有了较大改善。但佛教界信仰淡化、戒律松弛、贪图名利等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损害着佛教的形象和声誉。

针对以上问题,学诚法师认为应从三方面高度重视:加强规范传戒工作,奠定教风建设的稳固基础;加强佛教教制建设,巩固教风建设的制度保障;加强僧众修学,涵育教风建设的根本力量。

他特别强调,加强佛教教制建设,要在遵循戒律精神和基本原则、重大要求的基础上,根据佛教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变动,与时俱进地制定、修订佛教界内部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起立足戒律精神、体现中国特色和时代精神并与国家法律体系相衔接的现代佛教制度体系。

据悉,此次会议以加强佛教教制建设为主题,研究制定今后四年工作规划,并就《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的修订征求意见、协商研讨。

学诚法师表示,相关修订旨在更好地与国家宗教事务局制定的《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相衔接,与颁发佛教教职人员证的工作实际相协调,“为进一步完善佛教教职人员资格准入和淘汰、退出机制作准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