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运报:贵州航电枢纽建设如火如荼

01.04.2016  13:22

  □ 本报记者 鄢琦 韦世荣 通讯员 杨广 文/图
  3月30日,记者从贵州省航务管理局了解到,日前贵州航电建设如火如荼,清水江旁海航电枢纽工程确定今年开工建设,标志着贵州航电枢纽建设跨越长江、珠江两个水系,从都柳江转向了清水江,也预示着乌江复航从纸上落到实地并进入倒计时……
2012年,贵州航电扬帆起航。2015年 9月28日,西部地区第一个翻坝运输系统工程——乌江构皮滩翻坝运输系统工程交工验收,较计划工期提前3个月;2015年10月28日,贵州水运发展史上第一个航电枢纽工程——都柳江从江航电枢纽工程首台机组发电运行,较计划提前50天,终结了贵州无航电枢纽的历史,成为贵州水运发展新的里程碑;10月30日,清水江流域首个航电枢纽工程——平寨航电枢纽工程开工建设……四年,弹指一挥间,贵州航电,尽展新颜。
  大机遇催生大事业
  贵州曾有北上长江、南下珠江,通江达海的梦想,也曾有宏伟的水运建设战略规划,并组建了贵州省航运总公司,但终因计划经济淡出及诸多因素制约和影响,贵州通江达海的夙愿没能实现。
  破除水运瓶颈,补齐水运短板,发挥水运优势,加速潜能释放,充分发挥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及保障作用,日显迫切。2011年,《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将贵州水运建设纳入长江流域建设规划,贵州水运发展迎来新机遇;2012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又精准切中贵州水运落后命脉。机遇与需求契合,政策与政策叠加,贵州水运发展迎来春天。
  为此,贵州省人民政府出台了《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运发展的意见》,量身定制了《贵州省水运建设三年会战实施方案 》,以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以航为主、航电结合、综合利用、协调发展”的方针政策,并于2012年8月在原贵州省航运总公司基础上组建成立贵州省航电开发投资公司(以下简称航电公司),隶属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由贵州省航务管理局管理,专门负责全省水运建设项目的投融资工作,同时具体承担清水江、都柳江流域共计15级的航电枢纽的开发建设任务。
  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厅长王秉清关于“一条江就是一条经济带”的水运发展定位和要求,贵州省航务管理局围绕用活岸线资源、延伸港口码头经济、用好水域空间等,推动水运资源深度整合,助力航电提速发展。
  大视野定位大未来
  航电公司紧盯水运建设“三年会战”108亿元的投资建设任务和“十三五”500亿元的水运建设投资规划,提出了“以航电开发运营为核心、以航运贸易为重点,建成国内一流的国有大型投资控股集团”发展愿景和成为“推动贵州水运经济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运作平台,为政府、社会和员工创造价值”的发展使命;以“抓住航电枢纽开发建设的有利时机,有效推进供给侧改革,投资市县沿江港口码头及物流园区,做强水上运输及物资贸易,拓展旅游行业、船舶制造业、水上加油(气)站,参与沿江土地开发,推行股权股份投资以及金融服务等”为思路,编制了《贵州省航电开发投资公司战略规划》。
  规划将公司发展定位为“布局(布点)、提升(拓线)、扩张(展面)”三个战略阶段:2014年-2016年为战略布局期,结合“水运三年会战”,以航电枢纽——港口码头——水运资产为重点 “布点”,为“拓线”奠定基础;2017年-2019年是实力提升期,主要是将“”拓为“线”,实现枢纽装机容量50万千瓦、年收入9亿元、公司总资产达120亿元目标,为“展面”奠定基础;2020年-2025年是战略扩张期,主要是“展面”,实现枢纽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年收入20亿元、公司总资产达180亿元、成功上市并成为相关产业协同发展的大型投资控股国有企业目标。
  大思路破除大瓶颈
  航电开发承担的是公益使命、提供的是公共产品,航电公司的这一属性很大程度上界定了航电的价值取向、投资方向及收资收益。这使得融资成为航电开发最大的困难,成为制约项目推进的最大瓶颈。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航电建设也一样。为克服困难,破除瓶颈,航电公司广开思路、大胆探索、务实合作、成功破除了融资瓶颈,既满足了工程项目推进过程的资金需求,又有效防范了整个项目建设期的资金断链风险。一是多元化融资。运用资本金搭桥短贷、短贷周期循环、电站经营期收益担保、项目产权抵押、子公司分担、委托第三方替代、让合作的从业单位转换、引入投资股份分解等方式融资。二是优化建设模式。根据项目建设情况,灵活采用BOT、BT、EPC、PPP或混合等模式推进项目建设。三是降低融资成本。专门成立融资资金使用审批领导小组和监督工作组,制定具体的资金使用办法,通过开展银行内部理财、预购工程材料款、预付设备款、调整合同履约保函、增加支付工程款、启动BT项目、综合项目使用、替换融资资金、转换定期及协议存款等方法,分解分担融资利息,降低财务费用,调控融资风险。四是“小手拉大手”。主动与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和省水投能源公司对接,探索实施 “水(运)水(投)”互动、“水(运)陆(运)”携手合作模式,积极争取项目建设战略合作和融资担保。如,实施都柳江流域航电枢纽建设与水投能源公司合作,达成水投能源入股20%的战略合作协议;与高速公路集团公司合作,达成全面战略合作意向,并先期达成高速公路集团公司以反担保形式向航电开发公司提供19亿元的融资担保合作成果。五是纵向联动。结合全省水运建设战略规划、航电公司功能实际和全省航电枢纽建设现状,推行纵向合作新模式,形成上下联运,全面推动的建设局面。如,与黔东南州航电开发投资公司合作开发旁海航电枢纽的同时,并就清水江流域综合开发达成意向;与荔波县人民政府达成樟江流域(荔波段)航电开发合作意向等。


2016年4月1日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