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观看中央媒体对贵阳市盲人女教师刘芳同志进行集中宣传报道的紧急通知

20.11.2015  17:41
  黔教办社〔2015〕169号    各市(州)、县(市、特区)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高等学校:      从2015年11月22日起,新华社连续两天播发反映我省贵阳市白云三中盲人女教师刘芳同志的感人事迹的通讯。中央电台“全国新闻联播”、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当晚起播出报道,首篇报道时配发短评。11月23日起,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农民日报将连续两天刊发新华社稿或自采稿,首篇报到时配发评论。中央电视台“新闻纵横”、“东方时空”也将分别播出一期专题节目。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等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将开辟专栏进行相关报道。      请各地各校认真组织广大教职工和师范类学生及时收看收听中央电台、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的连续报道,认真学习《人民日报》、人民网等主要媒体关于刘芳同志精神及事迹的宣传报道,开展学习讨论,并将观看和学习情况及时报送我厅。      联系人:王如怡     联系电话:0851-85287203      邮箱:[email protected]       (责任编辑:gzsedu_y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