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选拔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工作的通知

03.07.2014  16:23

  黔教师发〔2014〕197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省直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黔教师发〔2011〕220号)中关于骨干教师“百千万”培训计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现就我省“十二五”期间第二批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选拔培养一批在教学改革、教育研究、学生培养、示范带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逐步构建一支师德高尚、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素质优良的中小学名师和骨干教师队伍,提高全省中小学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基础教育质量全面提升。


  “十二五”期间,全省分批选拔省级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2014年,选拔省级教学名师100名;省级骨干教师300名。


  二、名额分配


  省级教学名师由各市(州)按1:1.5比例将推荐人选报省,省级骨干教师等额推荐。参照各市(州)教师数、特级教师数,以及“十一五”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数等指标进行名额分配。具体见《贵州省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推荐原则


  推荐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逐级推荐、择优选拔。


  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的推荐要兼顾不同类型的学校、学段和学科,尽量做到合理分配。按照倾斜农村的要求,在同等条件下农村学校(乡镇及以下)教师优先,对农村学校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论文等要求上可适当放宽。各地推荐上报的省级骨干教师名额中,农村学校教师的比例应不低于30%。


  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的推荐须兼顾不同的学段及学科。


  四、推荐条件


  (一)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


  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从特级教师或省级骨干教师中选拔,任特级教师或省级骨干教师以来,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践行“贵州教育精神”、“贵州教师誓词”和“贵州教师自律歌”,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笃学、精通业务,教育理念先进、教学特色鲜明,在教育教学中能全面贯彻落实新课改要求。关爱学生,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在学生、家长、教师中评价优秀。对违反规定进行有偿补课、体罚学生及其他有损教师声誉等行为并查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2.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年龄在55岁以下(即1959年9月1日以后出生)。校长所占比例不超过30%。


  3.教育教学思想先进,学科专业知识系统扎实,教学经验丰富,有改革创新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担任过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术讲座(提供主办单位文件通知书、教案等有关材料)等教研、教育学术活动的主讲教师或评审专家2次以上,并积极承担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课程2次以上,效果显著。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全省“名师工作室”团队成员或者参加过跟岗研修的学员,以及承担“国培计划”、“省培计划”教学任务的教师。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在教学设计和教学方法上具有特色。能熟练担任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提供经学校验证的2份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上学年原始、完整的教学设计。教学设计能体现新课程改革的理念,有案例分析,有教学反思。


  5.关心中青年教师成长,近三年培养指导本地区或本校本学科5名以上教师,所指导培养的中青年教师至少有1人在教师成长梯队中提升,或成为某一方面公认的“知名教师”。


  6.围绕“立德树人”的目标,在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特长等方面做出成绩。所带班级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技能竞赛及汇演、体育比赛等活动有3人(次)以上获省级二等奖、市(州)级一等奖以上。


  7.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强,在新课程改革中起示范带头作用。积极探索本学科教育教学、课程改革中的问题,并取得显著成绩且同行认可。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与任教学科一致的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或独立编写经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在全县(市、区)学校内使用过二届且效果好的补充和选修教材;或获省级教育科研、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以上均要求主持完成1项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


  8.积极推动新课程改革,是学校思想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者,获得过1次市(州)级或2次县(市)级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表彰(可累计)。


  9.教学研究机构人员,除符合上述1-5项外,还须具备:主持完成本学科的市(州)级以上教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本学科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对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有实际的应用价值和较好指导作用(提供佐证材料),且组织教研活动每年不少于5次。


  10.学前教育人员,除符合上述1-5项外,还须具备:开展县级公开交流活动3次以上,并获得技能、教学、游戏、半日活动、玩教具制作等评比县级一等奖以上。


  (二)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


  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应优先从市(州)级骨干教师中遴选,少数不足部分可从县级骨干教师中择优选拔。任骨干教师以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本通知中第四款《推荐选拔条件》(一)中的第1条。


  2.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中小学高级(小学教师可为原小教高级、中小学一级)。教学工作量饱满,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3.对任教学科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高的知识水平,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获优质课教学评比县级一等奖或市(州)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主讲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等1次以上,参加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集中培训1次以上。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全省“名师工作室”团队成员或者参加过跟岗研修的学员,以及承担“国培计划”、“省培计划”教学任务的教师。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能熟练担任1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提供2份经学校验证的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上学年原始、完整的教学案例。


  5.关心青年教师成长,指导、培养3名以上青年教师,并取得明显成效。


  6.围绕“立德树人”的目标,在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特长等方面做出成绩。所带班级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及汇演、体育比赛等活动有3人(次)获市(州)级二等奖以上。


  7.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能力。参编与任教学科一致的(应注明本人执笔章节),县级以上发行并使用的教材,其中本人撰写5000字以上;或在公开刊物发表1篇以上与任教学科一致的教育教学论文。以上均要求参与完成1项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


  8.校级领导除具备上述条件外,须兼任一门与专业技术职务一致的课程教学工作。


  9.教学研究机构人员,除符合上述1-5项外,还须具备:主持完成1项本学科县级教科研课题。并在市(厅)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本学科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对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有实际的应用价值和较好指导作用(提供佐证材料),且组织教研活动每年不少于3次。


  10.学前教育人员,除符合上述1-5项外,还须具备:开展县级公开交流活动2次以上,并获得技能、教学、游戏、半日活动、玩教具制作等评比县级二等奖以上。


  以上条件基层学校教师适当放宽。


  五、推荐选拔程序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特别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提出初步人选,并要进行全面考查、公示。推荐人选确定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撰写推荐材料并加盖公章,填写《贵州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二)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对推荐人选须组织评审,并按照省分配的名额上报,填写《贵州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统计表》(见附件3)和《贵州省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统计表》(见附件4)(附件3、4以下简称《统计表》)。


  (三)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市(州)推荐人选进行评审。专家评审结果在省教育厅政务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并经我厅审核后,认定为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或骨干教师。


  六、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个人材料清单


  1.个人总结(1000字左右)一份。


  2.有代表性的课堂教学光盘一张(45分钟)、相关证明(如:参加培训证明、指导教师取得显著成绩的佐证材料等)、承担培训任务的相关佐证材料、论文、科研(教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须由县级、市(州)级教育局盖章确认。


  (二)市(州)教育局上报材料


  1.《推荐表》一式三份;《统计表》一份,同时表格按要求报送excel形式的电子版。


  2.市(州)教育局评审报告(须说明评审过程及公示等情况)一份。


  3.考核对象个人材料。


  (三)请各市(州)将评审材料按骨干教师和教学名师分类打包,于2014年8月3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贵州省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贵州省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或骨干教师)推荐表


   3.贵州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统计表


   4.贵州省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统计表


  联 系 人:省教育厅教师处  丁兴华


  联系电话:0851-5280465      邮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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