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吉林省部分工地试验室存在严重造假行为 的情况通报》的通知

01.11.2014  00:57
 各市(州)及仁怀市、威宁县交通运输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省公路局、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航务管理局、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高速公路管理局,各高速公路项目业主单位:

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吉林省部分工地试验室存在严重造假行为的情况通报》(交安监发〔2014〕18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引以为戒,严格管理试验检测相关工作。同时,请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加强监管,完善监管机制,并加大宣传,严查、严惩造假行为,确保试验检测科学、公正。

 

附件:交安监发〔2014〕185号 293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