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26.11.2014  10:42

    11月25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贵阳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龙超云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群山、禄智明、傅传耀、袁周、周忠良,秘书长刘一民出席会议。副省长王江平、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邹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袁本朴列席会议。

    在表决通过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后,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紧扣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围绕服务主基调主战略,着眼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强和改进地方各级人大立法、监督和代表等工作,为加快建设法治贵州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卫华作的关于《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军战作的关于《贵州省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路良作的关于《贵阳市残疾人保障规定》审议结果的报告,省财政厅厅长李岷作的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2014年1—10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副省长王江平作的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和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咨询专家列席会议。部分公民应邀旁听会议。(陈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