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2015年1月25日召开

26.11.2014  22:22

人民网广州11月26日电 (冯芸清 任宣)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11月26日下午在广州闭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法规案中个别重要条款单独表决的决定》、《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十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条例〉等五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员的决定》,决定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015年1月25日在广州举行。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批准《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省人大内司委、环资委、农委、教科文卫委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其中,免去姚泽源的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免去李焕新的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