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贵阳闭幕

01.08.2020  18:22

  7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贵阳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孙永春主持会议;副主任袁周、慕德贵、刘远坤、陈鸣明、何力、李飞跃,秘书长李三旗出席会议。副省长胡忠雄,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张平,省法院常务副院长唐林,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余敏列席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54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人民调解条例》。

  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贵州省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和减征免征办法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毕节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条例》《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的决议;关于上半年经济工作情况和下半年经济工作安排报告的决议;关于批准2019年省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批准2020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加快修订〈贵州省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本次变动后,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589人。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任免案。

  会议指出,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全省2020年半年经济工作会议,是在我省脱贫攻坚进入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两个十分重要的会议。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决策部署上来,保持奋进状态,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依法履职尽责,为“确保高质量、打好收官战”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要聚焦脱贫攻坚依法履职,始终保持决战决胜的战斗状态,继续深化拓展“脱贫攻坚,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抓好帮扶工作,查缺补漏、多措并举巩固提升脱贫成果。要紧紧围绕兜牢民生底线依法履职,紧盯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社会保障、野生动物保护等热点难点问题,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多种监督方式,持续跟踪监督,同时加快推进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把疫情防控中暴露的公共卫生短板补牢补扎实。要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依法履职,在坚决稳住基本盘,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中找准人大定位,推动各级人民政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全省2020年半年经济工作会议各项决策部署。要认真总结我省地方人大依法履职的好经验好做法,创造性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发挥好代表作用,推动我省地方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州)和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记者 盛道利)

[责任编辑: 刘昌馀 黄勇]
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主任会议召开
  7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主任会新华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二次全体会议
  7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新华
贵州省政协十二届十七次常委会议召开 刘晓凯出席
  7月30日,政协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