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主任会议召开

01.08.2020  18:22

  7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主任会议在贵阳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孙永春主持;副主任袁周、慕德贵、刘远坤、陈鸣明、何力、李飞跃,秘书长李三旗出席。

  会议审议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贵州省人民调解条例(草案)》《贵州省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和减征免征办法的决定(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决定将报告印发各组审议,并将条例(草案)、决定(草案)提请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审议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毕节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条例》《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审议意见的报告及其决议(草案)。决定将审议意见的报告及有关决议(草案)印发各组审议,并将以上决议(草案)提请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还审议了《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上半年经济工作情况和下半年经济工作安排报告的决议(草案)》《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9年省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0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决定将以上决议(草案)印发各组审议,并提请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听取了各组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代表资格报告和人事任免案审议情况的汇报,决定将审议结果的报告、代表资格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提请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记者 盛道利)

[责任编辑: 刘昌馀 黄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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