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专题宣讲会议

28.05.2018  16:59
 

    5月28日,为了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环境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省环保厅召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专题会议,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黄勇、各处室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上,黄勇从准确理解《监察法》的性质地位、准确把握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地位、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准确把握《监察法》的主要内容、学习贯彻落实《监察法》的具体要求等四个方面详细解读了监察机关监察范围、监察事项、监察手段、程序保障等问题。

会议强调,作为中国公民,尤其是公职人员、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监察法》的目的,不仅是要深刻理解该法律对于依法治国即反腐败国家立法的重要意义,更是要将其铭刻在内心里,铸就和弘扬法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