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施行《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

14.01.2015  14:47

贵州省施行《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

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企业在这个部门失信,却在另外一个部门受到表彰,今后,这种状况不会再出现。”昨日,省发改委新闻发布会宣布:1月1日起,《贵州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施行联合惩戒办法后,企业一旦失信,贵州诚信平台上将有“污点”,将处处受到限制,在财政资金补贴、资质评定等事项中受到约束和限制,不能再享受任何税收、信贷、融资等政策优惠。

    拖欠工资属失信

  《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企业失信行为分为商务领域和政务领域。

  商务领域失信是指企业经有关国家机关依法认定,如以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手段订立合同的行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或合同义务的行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违法用工或拖欠员工工资、不依法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等。

  企业政务领域失信行为,也是经有关国家机关依法认定,如未通过各级国家机关依法进行的专项检查、周期性检验等行为;诉讼活动中提供虚假证据、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等行为,以及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其他违法行为等。

    联合惩戒失信者

  省发改委介绍,《贵州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将企业失信行为按照严重程度从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失信、较重失信和严重失信三个等级。“一旦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基本上已无发展的空间了。”

  企业一旦失信,失信记录将进入贵州诚信平台共享,各级国家机关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中企业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对企业失信行为采取限制、约束措施惩戒。例如: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可以在检察院核查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行为),作为评标或者资格审查的依据,并不违反《招投标法》;因企业在法院有未执行债务判决,在银行贷款受到限制,也属于联合惩戒的体现;还有被信用惩戒的对象将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等,也属于联合惩戒。

  目前,贵州诚信平台已经搭建,企业失信记录在贵州诚信网上即可查询,下一步,贵州诚信网还推出个人失信记录查询。

    侵犯企业权益要受追责

  “但企业没有失信却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要依法担责。”省发改委表示,如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记录的、对企业失信行为等级划分错误未及时纠正、未依法对企业失信行为采取失信惩戒措施,造成国家损失、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严重后果,行政监察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应当采取措施消除对企业的负面影响,依法承担相关责任。(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