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32项举措助推政务公开 促作风转变

18.05.2016  14:27

人民网沈阳5月18日电 (蒋山)实行合法性审查专用章制度、重大决策加盖专用章、推行行政执法公示……17日,辽宁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重点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等32项举措,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据辽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海鹰介绍,此次辽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明确了15个方面32项具体工作任务,对各项任务都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牵头和责任单位。王海鹰说:“过去,政务公开强调的是过程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注重结果的公开。这次是从权力运行全流程的角度,明确了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公开,并要求提高公众参与,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

在决策公开方面,辽宁提出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方案拟定部门要在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对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在执行结果公开方面,对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辽宁要求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进展和任务节点,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听取公众对执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并定期公开意见采纳情况。对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结果,要以情况报告或图表图解的形式在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公开。

在监督管理公开方面,通过组织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开展网上调查等方式,对重大决策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并通过政府网站或新闻媒体公开评估调查结果。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执法部门在网上公开执法依据、基准、流程、救济途径和执法结果。

此外,《实施方案》还部署了提升公开能力新任务,涉及加强政府宣传工作、强化政策解读、加强政民互动、整合政府网站资源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