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1小时收费9元?物价部门介入收费方已调整

10.07.2014  09:37

在黔东南州医院,停车12小时收费10元,但前不久,杨先生仅停了1小时4分钟,却因为“跨了两个时段”被收了9元的停车费。物价部门介入后,医院方面调整了收费标准。

今年6月27日晚,杨先生驾车去州医院探望病人,通过门禁系统时,工作人员给了他一张停车卡,返回时凭此卡缴费。杨先生进去的时间是19点15分,驾车返回通过门禁系统的时间是20点19分,总计停了1小时4分钟。

我是8点前进入医院的,按照相应时段的标准收费,即3元钱。”杨先生说。但工作人员却不是这样计算。

原来,杨先生的停车时段颇为特殊,州医院的相关收费标准明确,收费分两个时段,及“”和“”,20点是“分水岭”。而杨先生的停车时间跨了这两个时段,累计加起来就应收9元。

杨先生当即提出交涉,但工作人员说,这是电脑系统显示的数据,“如果不按电脑的计费数据收费,我们就得自掏腰包。”因为后方还有车辆等待,杨先生让工作人员在发票上注明他驾车进出医院的时间,便离开了。

次日,杨先生到黔东南州物价局投诉。黔东南州物价局很重视,要求该院立即处理。根据物价部门的核准,黔东南州医院的停车收费标准为:每天分为两个时段收取,8点至20点为昼间时段;20点到次日8点为夜间时段。昼间时段停放0.5至2小时的,停车费3元,2至4小时6元,4至6小时9元,6小时以上10元;而夜间从20点到24点,缴费6元;停放时间在20点到次日8点之间,超过0点的,停车费10元。

据了解,在黔东南州物价局介入处理此事后,州医院很快进行了调整,推出了收费补充标准。7月6日,记者到黔东南州医院保卫科采访,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今后像杨先生这样情况,将就低收取,不再采取“按相应时段分别计费然后累计收取”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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