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全省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等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14.10.2014  19:12

  黔教办体〔2014〕462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属普通高中: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检查暨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足球队交响乐(器乐)团建设评估的通知》(黔教办体〔2014〕425号)要求,我厅委托贵州大学、遵义医学院和各市(州)本科院校组建12个《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检测队,选派高等学校、专业艺术团体、教育科研机构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11个检查小组,于2014年9月26日-29日,分别对贵阳市南明区第三实验小学等36所中小学校进行《标准》测试抽查,对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等30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开展足球队、交响乐(器乐)团建设评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标准》测试抽查情况


  (一)测试结果


  本次《标准》测试抽查对象是按照“三定一随机”的方式确定,即省教育厅确定抽查范围,各地确定受检学校,高校检测队根据受检学校学生花名册随机抽取测试对象。9月26日-29日,各检测队严格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贵州省中小学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对36所受检学校的2100余名学生进行现场测试,测试数据录入成绩登记表后上报省教育厅。统计结果显示,小学五年级平均分为78.3分,小学六年级平均分为78分,初中二年级平均分为79分,初中三年级平均分为78.2分,高中二年级平均分为76.8分,高中三年级平均分为76.1分。贵阳市所查三所学校六个年级学生平均分均超过80分,达到良好等级。本次抽查,除1所学校的1个年级学生平均分未达到60分,其余均达到良好或及格等级。小学团体总成绩排名前三的学校分别为南明区第三实验小学、铜仁市第八小学、钟山区第二实验小学;初中团体总成绩前三名为贵阳十三中、六盘水市第十三中学、仁怀市喜头中学;高中团体总成绩前三名为贵阳市实验三中、花溪六中(高中部)、毕节一中;团体总成绩前三名为贵阳市、仁怀市、六盘水市(详见附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学校对实施《标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宣传工作乏力,体育教师对学生缺乏指导。检查中发现,小学、初中学生积极性较高,但不能较好地掌握测试项目的动作要领,耐力项目不能合理分配体力,部分高中学生在测试中表现消极,被动应付。多数学生在测试前不做准备活动,测身高、体重和坐位体前屈时,对赤足、着短裤短袖衫等测试规定不了解。威宁县盐仓中学、民族中学的大部分学生不知道坐位体前屈如何进行测试,男生不知道引体向上的正确握杠方法,遵义七中女生仰卧起坐测试是在塑胶地面进行。


  2.测试仪器数量不足、质量差、精度低,体育器材陈旧。检查中发现,大多数学校存在测试仪器数量不足,各类仪器的配置数量不合理,使用效率低,不能满足全校学生的检测需要。部分学校未能按照《标准》实施办法的要求,选购经相关认证机构认证合格的产品,测试仪器大多为机械式,电子化率低,测试精度达不到要求。部分学校测试仪器超过使用年限,导致测试数据不准确,体育器材陈旧,存在安全隐患 。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地、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师资培训,规范《标准》测试的操作方法,提高《标准》测试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场地设施、《标准》测试仪器、体育器材等条件,鼓励启用智能型测试仪器,实现数据自动采集、同步传输,提高测试工作的速度和质量,提高数据的客观性和可靠性,提高测试的公平性。购置的仪器必须是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相关认证机构认证合格的产品。


  2. 各地要加强管理,创新工作机制,建立《标准》抽查通报制度,在学校自测的基础上,对《标准》的主要指标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形成倒逼机制,促使《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学校要把《标准》的实施作为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日常工作,做好《标准》实施工作方案,具体落实到人,按时完成《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要利用多种途径对学生、家长进行大力宣传,普及测试内容、方法和达标要求。


  二、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足球队、交响乐(器乐)团建设评估情况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观摩校足球代表队训练、比赛,学生交响乐(器乐)团排练演奏等方式,对照《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足球队建设评估表》、《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交响乐(器乐)团建设评估表》指标体系,从学校体育、艺术工作总体情况,组织保障、条件保障,校园足球、乐团活动开展情况等方面,对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等30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足球队、交响乐(器乐)团建设进行评估。


  (一)足球队建设情况


  各校能够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体育课,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阳光体育运动和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学校体育工作的各类规章制度健全。大部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较好,建有标准足球场,体育器材基本能满足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和足球队日常训练需要。部分学校设有足球队专用经费,能够保证参加足球比赛的需求。部分学校每年招收体育特长生,建有学生足球社团组织,有专任足球教师,制定有教练员、运动员管理制度,足球队有年度训练计划、课时训练计划,训练、比赛总结及学生训练情况记载,保证每周2次以上的足球训练,每年定期开展校内足球比赛。


  (二)交响乐(器乐)团建设


  各校能够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按照贵州省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规定,开足开齐音乐鉴赏及其余模块教学,并对学生进行学分认定。大部分学校成立了由主管校长负责的乐团管理机构,制定有艺术工作年度计划,每年举办校园文化艺术节,乐团管理及考勤制度健全,乐团训练及演出有经费支持,教师在课余时间带团排练计入工作量,多数学校重视培养本校师资力量并外聘专业教师,能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展演和活动,相关记录、计划、总结较完整,基本能够按计划进行排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 足球队建设方面


  (1)体育仍然是学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重智育、轻体育”、“说起来重要、做起次要、忙起来不要”忽视体育工作的现象普遍存在。大部分学校足球队建设目标定位不明,缺乏长期发展规划,部分学校只是为了完成任务,临时组队参加示范性高中足球比赛,没有真正重视足球队建设和发展。检查发现,部分学校无足球队训练计划、比赛总结及学生训练记载。铜仁二中足球队、交响乐(器乐)团,遵义五中交响乐(器乐)团建设处于停滞状态,基本没有开展训练。


  (2)没有建立足球后备人才对口输送机制,特长生招生渠道不畅通,专任足球教练员匮乏,足球联赛赛制尚未建立,全年比赛场次少,球队缺乏锻炼机会,严重制约和影响足球竞技水平的提高。检查发现,大部分学校足球队教练员没有经过足球专业学习、培训,执教水平有限,训练方法、训练质量欠缺,足球后备人才断档现象严重。


  2. 交响乐(器乐)团建设方面


  (1)乐团成员水平参差不齐,流动性较大,学生普遍担心因训练而影响学习,参与积极性不高,难以形成梯队建设,对乐队编制填充和完善带来很大影响。


  (2)乐团排练缺乏专门的排练场所,一般在音乐教室、阅览室、舞蹈室等地进行排练,多数排练场地较小且不符合标准,乐团排练混响严重。


  (3)交响乐(器乐)校本课程开设还未能得到充分重视,目前多以讲座形式体现,影响面和覆盖率程度较低,利用信息平台组织师生共同参与乐团相关活动主动性有待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 足球队建设方面


  (1)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是促进学校回归育人本原、学生终身发展的紧迫需求,各地、学校要着眼促进学生的终身发展,坚持以“健康第一”全面取代“升学率第一”, 要抓好校长、争取家长,校长的思想认识、重视程度,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决定了学校体育工作的水平,同时要积极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形成家校合力,共同推进校园足球活动的广泛开展,努力使学校体育工作走出边缘、走出功利、走向育人本原。


  (2)各地要通过招生考试政策疏通足球人才成长通道,建立青少年足球俱乐部、校园足球联盟推进后备人才培养机制。要建立打破传统学校概念的学区制、集团化办学理念,合理布局足球后备人才培养学校,在足球队训练、竞赛、管理,运动员招生和培养,教练员培训、培养等方面加强校际合作,逐步建立小学、初中、高中足球联赛机制。要加大开放力度,引进专业足球教练员、退役足球运动员进校园,提升教练员队伍专业化水平。学校要通过建立学生足球社团组织、创新竞赛模式等途径,丰富校园足球活动形式,激发学生参与足球运动的内生动力,推动校园足球的开展。


  (3)各地要以学区为单位制定区域性学校体育、艺术场馆建设的布局规划,建设区域性学生体育艺术活动中心,保障区域内学校体育艺术活动的开展,并实现与社会的共享。针对部分学校现有场地不足、体育设施拓展余地不大等状况,一方面要优化设施设备建设和使用管理,激活校内存量资源,另一方面要积极整合社会公共体育资源,促进体育设施设备的共享和利用。


  2.乐团建设方面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艺术课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开设艺术课程,确保艺术课程课时总量不低于国家课程方案规定占总课时9%的下限,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总课时的11%开设艺术课程,初中阶段艺术课程课时不低于义务教育阶段艺术课程总课时的20%。普通高中按《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规定,保证艺术类必修课程的6个学分。中等职业学校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将艺术课程纳入公共基础必修课,保证72学时。


  (2)多途径探索提升示范性高中乐团质量。对于师资特别缺乏的学校,可探索建立过渡期的师生乐团,以相对稳定的年轻教师为班底,帮带学生;加强师资培训,明年省教育厅将组织全省示范性高中乐团教师培训,各市(州)、县要有计划地组织当地学生乐团教师培训;努力调动学生参与积极性,可与学分挂钩,提升乐团建设质量;探索在组建学生团队时实行A、B团滚动制,A团学生为比赛、展示团队,B团学生为基础性训练队。B团学生经过个人素质、平时训练表现、心理状态等因素综合考评后,进入A团。


  (3)探索扩大活动范围,将学生乐团建设引向深入。各地要逐步扩大组建学生乐团学校范围,探索在小学和初中学校组建学生乐团,逐步构建起基础教育阶段学校组建学生乐团的常态化机制,努力实现“校校建乐团,人人能参与”的目标。明年在省教育厅组织的交响乐(器乐)展演中,各地需推荐一所初中学校参加。


  (4)关于2014年全省示范性高中交响乐(器乐)展演现场展演活动。为进一步督促各地重视示范性高中组建学生乐团,今年的全省示范性高中交响乐(器乐)展演现场展演,除新评定5所示范性普通高中(凤岗二中、仁怀酒都高级中学、盘县华夏中学、玉屏民中、三穗民中)和各地展演第一名的9所学校参加外,省教育厅还将在正式展演前一周组织抽签,在每个市(州)随机抽取一所省级示范性高中参加全省展演。


  附件 :《标准》测试抽查团体总成绩排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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