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导基金为国家创新能力加油

26.01.2015  07:04

2015年01月26日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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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企业是不冒险的,它的创新主要靠并购来实现;创业型早期企业恰恰相反,冒险是其优势,创新便是其生命线。扶持创新、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进而提升国家创新能力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就是如何扶持创业型早期企业的问题

引导基金是指由一个国家或地区以政府预算资金设立的、为引导民间资本投向政府规划目标领域的一个财政支出工具。从国际经验看,以引导基金作为政策组合工具之一来扶持早期创新型企业发展已成为各国的普遍做法。

与各国通行做法相类似,我国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运作特征主要体现为3点:一是放大社会出资,包括引导基金自身的放大和参股子基金的放大两个层面;二是实行市场化运作,明确要求通过招标选定来委托若干家管理机构进行自主投资决策。同时考虑到引导基金公共财政目标对商业运作的约束,在收益上对社会出资人作出适当让利;三是限定投向,要求参股基金主要投向新兴产业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

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上述特征与引导基金的功能定位密切相关。理论上,创业投资的产生源于传统信贷市场和证券市场对于早期企业融资的“理性歧视”。在传统信贷和证券市场对于解决早期企业资本缺口问题存在这种歧视的情况下,创业投资作为一种可行的替代机制应运而生:它不需要抵押或担保,也不需要“成功历史”,而是依赖其“合理预期的高收益机制”来弥补其高风险。依据创业投资“合理预期的高收益机制”,创业投资也并不是对所有存在“资本缺口”的早期企业进行投资,而仅仅投资于其中的一少部分,即对那些处于“成长期”且显示出“独特性”、管理素质相对较高的企业进行投资。这就是说,在解决早期企业融资问题上,即使产生了创业投资这一创新机制,对早期企业投资的“市场失灵”仍然存在。

为应对“市场失灵”,政府在解决早期企业融资问题上需要有所作为,但政府作为的前提是其自身“不失灵”。既要有所作为,又要不出现“政府失灵”,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便成为了政府出手解决早期企业融资问题的最有效工具,其核心精神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即以政府的少量出资来引导更大规模的社会资本按市场机制投向早期企业,而非政府取代市场、直接向早期企业注入发展所需的全部资金。因此,放大财政出资、委托管理和限定产业、阶段和区域投向等特征便成为引导基金这一功能定位的内在要求。

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意义即源于此。众所周知,调结构、转方式是我国当前一项紧迫而又艰巨的任务,任务的完成有赖于国家创新能力的提高,而创业型早期企业对于一个国家创新能力的提高意义重大。研究表明,创业型早期企业靠低投入、在高不确定性领域获得相对高收益来谋求生存发展,而成熟大企业则靠高投入、在低不确定性领域取得规模收益来获得竞争优势。从逻辑上讲,大企业是不冒险的,它的创新主要靠并购来实现;创业型早期企业恰恰相反,冒险是其优势,创新便是其生命线。也就是说,扶持创新、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进而提升国家创新能力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就是如何扶持创业型早期企业的问题。

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和着力点即在于此:一方面,通过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早期企业帮助其放松资源约束;另一方面,通过设定产业投向帮助早期企业寻找到不确定性更低的业务领域,从而有利于早期企业创新成果的产业化,提升早期企业成长为成熟大企业的概率,以促进我国经济结构的升级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