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 团省委 省学联 省红学会关于举办全省大学生“红楼梦”戏剧小品大赛的通知

17.07.2014  16:14

  黔教社发〔2014〕206号


各普通本科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丰富大学生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大学生阅读经典文学名著,传承中华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进一步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学生积极投身到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的宏伟事业中,经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学联、省红学会共同研究,决定于今年10月份举办贵州省大学生“红楼梦”戏剧小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读名著  品红楼  话人生


  二、参赛对象


  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阳医学院、贵阳中医学院、遵义医学院、贵州师范学院、贵州理工学院、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贵阳学院、遵义师范学院、六盘水师范学院、安顺学院、毕节学院、铜仁学院、凯里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等19所本科院校在校大学生(包括在读研究生)。


  三、比赛组织


  主办单位: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学联、省红学会。


  承办单位:贵州理工学院。


  四、比赛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各参赛高校在校内进行选拔,并推荐一个作品参加全省大赛,作品参演人数控制在10人以内。参赛高校请于2014年10月15日前将参赛报名表盖章传真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参赛剧本电子档发送至邮箱。


  (二)10月20日,各参赛高校在贵州理工学院逸夫学术交流中心大礼堂进行现场彩排。


  (三)10月21日19:00--21:00,在贵州理工学院逸夫学术交流中心大礼堂进行全省大赛。


  五、奖项设置


  (一)团体奖项:表演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优秀组织奖2名。


  (二)个人奖项:最佳编剧奖1名 ,最佳演员奖2名,最佳服装设计奖1名,最佳道具奖1名。


  六、参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剧本能够扣紧主题,符合比赛主旨,剧情有始有终,符合逻辑。


  (二)剧本篇幅在2000字左右。


  (三)“红楼梦”戏剧小品要求注重表演艺术,符合《红楼梦》小说原著内容;表演自然流畅,演员间配合默契;能通过表演展现剧本内容;简洁明了,在规定时间(8-10分钟)内完成。


  (四)各参赛作品舞台表演服装及道具自备。


  七、其他事项


  成立大赛组委会和秘书处,负责大赛的领导和组织工作。组委会秘书处设在贵州理工学院团委。


  秘书处联系人:王庆老师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办公电话:0851-8210889


  传      真:0851-8210865      手机:13595076923


  办公地址:贵阳市云岩区蔡关路1号贵州理工学院团委(学工楼1楼)


  附件: 1.贵州省大学生“红楼梦”戏剧小品大赛组委会及秘书处成员名单


   2.贵州省大学生“红楼梦”戏剧小品大赛参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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