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园噪音条例实施半月未开罚 称大妈不好惹

15.10.2015  15:50

工作人员:大妈不好惹 恐招“一身蚁

10月1日起,《广州市公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明确规定公园歌舞噪音超过限值,将会面临最高1000元的处罚。然而,《条例》实施半个月以来,全市公园未见一例处罚。

记者连日巡访多个公园发现,公园内噪音超标的情况仍然存在,但公园工作人员最多就只是劝导了事,并没有真正开罚,让《条例》没有真正发挥阻吓作用。加上缺乏操作指引,导致公园不敢贸然开罚。

记者巡园:

广场大妈歌照唱舞照跳

在限噪工作走得最前的是越秀公园,园方率先采取措施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和设定声音限值,但仍有不少游客反映,园内噪音超标情况仍不时发生。前日,记者在小天使乐园附近听到唱歌声“震耳欲聋”:近百名中老年人的“演唱会”如火如荼,现场扩音喇叭、麦克风通通上阵,各种合唱、独唱兴高采烈。

根据噪音测试分贝仪,在距离合唱队声源大概300米的位置,声音轻松冲破70分贝。走到舞台旁边,当时刚好是歌曲的高潮部分,分贝仪数值更是直飙到110分贝。按照规定,这一区域的噪音限制是70分贝。有游客说,看到有保安员巡逻到这里,也会上前劝告几句,歌唱队也会配合调低音响。

记者从越秀公园正门一直走到位于小北路的东门,沿途都有多支“广场大妈”歌舞队,都是唱歌跳舞正酣,记者测试了一下,全部都超过了70分贝限值。在越秀公园东秀湖舞台一带,音量需控制在60分贝以内。但事实上这里唱粤曲市民的音量远远超过60分贝。

而还没开始划分声环境区域的白云山风景区,记者昨日看到,户外高分贝活动照常进行,而且声浪更劲,声音都达到了80分贝以上。不过活动者说他们都收到了景区管理方的提醒。

而情况最好的要数流花湖公园,园方采取强硬措施,各出入口已经摆出了告示,禁止游客携带音响设备进园,如有违反而被发现在园内擅自使用扩音音响,园方将会依法清理。记者走访公园发现,由于园内没有扩音音响,因此过去的此起彼伏的“鬼哭神嚎”般的卡拉OK全部不见了踪影,园内安静了很多,未见有噪音严重超标。

共同尴尬:

音量高到多少才算违反限制?

目前各大公园都遇到一个共同的尴尬问题:虽然《条例》提出要限噪治噪,但究竟音量高到多少,才算违反音量限制呢?才算是噪音?《条例》里没有说明,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也没有下达明确指示。这可是考倒了各大公园,也让公园负责人挠破了头。

记者翻查《条例》,对噪音处罚的标准,《条例》是这么说的: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公园所属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定情况和环境噪声限值向社会公布;违反规定的音量限值开展健身、娱乐等活动的,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但公园负责人表示,至今都未收到过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关于公园噪音限制的文件和规定。公园曾经多次向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追问,但都没有得到答复。记者就此查询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相关处室表示对于公园该说法,没有补充。因此,公园唯有先自行限噪测噪。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公园和风景区管理处处长张永建表示,在环保部门还没制定执行标准前,目前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已经让各大市属公园着手按照原有旧的环保标准进行测噪工作。

开罚不易:

条例》实施以来无一例处罚

据悉,目前越秀公园等各大公园自《条例》实施以来,都已经安排随身配备了便携式噪音监测仪的人员巡查,发现音量超标的会进行劝说制止。而在上个月《条例》实施前,越秀公园曾召集游客代表和歌舞团体开会,要求他们落实新条例。

据各大公园反馈,《条例》实施将近半个月,对于音量超标的行为,园方都是以劝导为主,至今都未开出过一张罚单。

根据《条例》,园内声音超标执法,公园管理方具备执法主体职能,属于公园管理方权责范围。但如果遇到较为复杂的情况,根据《条例》可以要求公安、环保等部门介入,按照职能处罚。

不过记者了解到,真正要开罚的话,就要具体案情具体分析。市林业和园林局方面称,无论市属公园还是区属、村镇公园都将设立不同声音环境区域,新条例实施初期主要以劝导教育为主,如何执法则需要过渡期来交接任务。

工作人员:

我们也不知怎样开口

市民在支持新规的同时,也希望公园管理方能贯彻执行《条例》,严格依法执法。

根据《条例》,园内声音超标执法,公园管理方具备执法主体职能。记者在越秀公园、流花湖公园看到,公园已经配备了多台噪音监测仪,由保安人员在园内流动式不间断监测。不过,记者也同时看到,园方在执法上仍偏软弱,有“大妈惹不起”的痛感。记者在越秀公园看到,纵使有噪音超标,工作人员也以距离较远、数值瞬间恢复合格为由,没有当场劝导。除非情况实在不能(睹视)下去,工作人员才上前劝导。有一线工作人员向记者低声嘀咕:“大妈不好惹,上面没有指引,我们也不知怎样开口。真的开罚大妈,大妈就会包围你理论,那情形……一旦真的开罚大妈,恐怕只会惹来‘一身蚁’。”(记者 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