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及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12.01.2017  15:05
各有关高校: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发〔2016〕3212号)、《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发〔2016〕3217号),国家留学基金委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执行工作。现将该通知转发高校,请按通知要求做好项目宣传工作并及时组织符合项目申报条件人员进行申报,申报人员请于2017年3月20日-4月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4月5日前将单位推荐公函、推荐人选所需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送交贵州医科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花溪大学城贵州医科大学知雨楼8-10、8-14办公室),联系人:徐敏/龚敏/王超,电话:0851-88416081/6083,逾期将不予办理。      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      2.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