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23.07.2014  16:37

  黔教办安稳〔2014〕342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直管试点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属普通高中:


  据教育部通报,2014年7月10日17时许,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乐乐旺幼儿园一校车在送幼儿回家途中坠入水库,造成11人遇难,含8名幼儿、2名随车教师、1名司机。


  当前,我省已进入高温三伏天气,溺水、中暑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暑期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厅主要领导的要求,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暑期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教育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针对暑期学生预防溺水事故再动员、再宣传、再部署。教育部门要联系属地广播电视台,利用视频和文字滚动播放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宣传片,提醒学生及家长,教育孩子远离水域,维护自身安全。学校要利用校讯通等短信平台,给学生家长发一条短信,明确告知每个学生家长要切实承担起学生暑假期间的监护责任;要组织教师对学生进行一次家访,再次提醒学生特别是农村学生知晓私自下水玩耍极端危险,同伴溺水时不要贸然手拉手施救;要立即协调水利、安监等部门开展一次水域水情大排查,摸清学生居住地水情,及时提请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在重点水域和危险路段采取必要措施,切实维护学生生命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学生乘车出行安全教育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吸取湖南校车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立即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对未取得办学资质的幼儿园要及时关停,及时掌握辖区内中小学校组织校外活动,包括夏令营的计划安排,排查车辆、线路及驾驶人员隐患,严格审批程序,坚决纠正、查处接送学生车辆的违法行为,确保学生出行安全。提供校车服务的地方,要规范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批和校车标牌发放,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严加监管,坚决杜绝校车事故的发生。加强学生乘车安全教育,当前我省已进入高温三伏天气且正值高校暑期放假,中小学生与家人团聚,部分外出务工农民工带小孩出行务工的高峰期,要教育学生及家长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注意防暑,确保出行安全。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本通知及时转发到每一所中小学和幼儿园,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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