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入市办法征求意见

30.06.2015  05:53

本报讯(记者 董禹含)“千呼万唤始出来”,备受市场瞩目的养老基金投资方案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昨日晚间,人社部和财政部发布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可通过人社部和财政部网站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7月13日。

办法规定,养老基金限于境内投资。养老基金的投资比例方面,投资银行活期存款,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定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剩余期限在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国债,债券回购,货币型养老金产品,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投资一年期以上的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一年期以上的国债,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债券,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混合型养老金产品,债券基金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35%。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40%。

备受关注的是,养老基金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养老基金投资国家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股权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20%。此外,养老基金资产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只能以套期保值为目的。2014年末,全国基本养老金滚存超3.5万亿元,据此计算,可投入股市超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