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情妇写"公章保证书"的江苏丰县法官如何秉公执法

25.11.2015  18:51

江苏优秀法庭庭长、丰县人民法院顺河法庭庭长黄涛,5年来给情人写7份离婚保证书,保证书上除按有指印外,竟还加盖了“丰县人民法院顺河法庭”的公章。在保证书中,黄涛写道:“非常爱你,不再欺骗你,把你的话当最高指示,2015年五一后办理离婚”。“我保证以后不再惹你生气,我应该好好的对待你,我非常爱你,心心相印,永不变心,海枯石烂。

近一段时间以来,网络曝光的多起官员给情妇写“保证协议”事件,不断挑战者网友底线,民众对此甚至产生了“审丑疲劳”:江西省莲花县文化广电局纪检书记李小平就写过几次爱情宣言书:“不管什么阻力,一定要离婚”;浙江衢州市衢江区机关工委原书记周德所写的“保证不去碰老婆”;河北省水利厅一干部在给情人的保证书上写“双方自愿解除两性关系,男方一次性补偿女方20万元整”;安徽省泗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徐北淮更是给情人立下军令状:“我要在一年内离婚,如果不离婚就离家”……

然而,这些在江苏丰县法官黄涛那里都“相形见绌”了。这位法官不仅给情人写离婚保证书,还要盖上单位的公章。如此做法引爆了网络舆论,25日下午,《江苏丰县法官给情妇写保证书 还加盖公章》的新闻登上了新浪、凤凰等门户的首屏位置,中国江苏网、长江网、荆楚网等网络媒体的评论随之发出。

涉事法官黄涛称,自己写保证书是被逼无奈,加盖公章也并非全是自己所为,而对于两人拍的婚纱照,黄涛称自己是被骗去的,自己是“误入歧途”。事情真相到底如何,有待纪检等相关部门查证,但是,黄涛的说法显然不能让舆论信服的。长江时评评论说道:“黄涛不是小孩子,拍婚纱照的事怎么可能被骗,再者,作为法庭庭长,法律的执行者,黄涛应该知道法庭公章的重要性和使用规范,就算不是自己盖章,岂能让情人拿去说盖就盖?在他眼中,法律的权威何在,政府的公信力何在?

据《山东商报》的报道介绍,去年11月28日,江苏省高院评选表彰了40名2012-2013年度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黄涛获选。“作为一名最基层的法官,侠骨铮铮,绵绵柔肠的黄涛始终心系群众、依法办案、秉公执法、注重调解……曾被中共徐州市委、市人民政府记个人三等功1次。”这样一名优秀的法官,却拜倒在石榴裙下,如今还上演了相互诋毁、撕破脸的闹剧,不得不让人扼腕叹息。

事件之所以引发舆论高度关注,不外乎“法官”“公章证明”“情妇”等关键字眼的聚集。中国江苏网评论道:官员是公共权力的行使者,而包养情人需要大量的金钱做支撑,毕竟官员与情妇之间不是“真正的爱恋”,而是各取所需的交易,而长期的巨额开销势必会让一些官员铤而走险,走上贪污腐败、背离人民的道路。而在离婚保证书上面盖上公章更是将公权私用发挥到了“淋漓尽致”的地步。这样的法官为官一任尚不能抵挡住利益的诱惑、美色的勾引,又如何能实现司法的公正呢?

包养情妇的背后是贪腐”,这一点几乎成了舆论的共识。网友评论了一首打油诗:“优秀庭长真优秀,保证书上实情透。司法公章盖私信,奇闻异事看不够”。这样的法官怎能代表法律,怎能为老百姓办好案?长江网评论直言:官员找情人包二奶不仅伤风败俗,更是损害了共产党员的形象,有损政府公信力,更极有可能为滋生腐败。对此,决不能姑息养奸,不能以涉事法官自称的“误入歧途”了事,这背后有没有腐败问题,有没有失职渎职问题,有关部门该好好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