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传莉荣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称号

02.05.2017  23:19

贵大新闻网讯(记者 尹梓熹) 近日,全国总工会授予我校法学院院长冷传莉“全国五一巾帼标兵”称号。

据了解,冷传莉曾荣获多次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全国优秀仲裁员、宝钢优秀教师奖、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贵州省高等教育教学名师奖、优秀咨询成果奖、贵阳市优秀仲裁员、贵州大学优秀教师、贵州省三八红旗手等奖励或荣誉。担任中央政法委、教育部联合审批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负责人。主讲的《民法学》课程获贵州大学校级精品课程和省教育厅精品课程。编著《商法学》、《商法原理》等教材。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中国法学会、司法部、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招标课题等多项国家和省部级课题,主持《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多次应贵州省人大常委会、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南方电网、中国电信等数十家政府机关、政法系统、企事业单位及学校进行法治专题宣讲,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社会影响。在人格物制度上做出了开创性研究,发表了《论民法上人格物的确立和保护》、《人体基因法益权利化保护论纲—基于“人格物”创设的视角》等系列论文,著有《论民法中的人格物》,首次全面系统地建构了人格物理论体系。

她的付出也赢来了一个个荣誉:2009年,冷传莉被评为贵州省第三届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2015年,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2016年,入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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