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出台《贵州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试行)》

23.09.2015  18:19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快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努力为学校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经充分调研,反复论证,近日,校党委会研究通过并决定出台《贵州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试行)》,它对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进行了地制度化设计,是我校近年来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总结,也是我校“十三五”人才引进工作的框架性文件。

引进对象:按不同层次划分6类人才

办法》首次对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对象在制度上进行了具体的不同层次地划分: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

2.“千人计划”国家特聘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前2位完成人;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获奖获得者,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学术带头人,中华技能大赛优秀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4.“青年千人计划”获得者,“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入选者,国家“五个一”工程项目主持者,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以及在相关学科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和造诣较深的博士生导师;

5.国(境)外具有本专业(学科)领域相当水平的专家学者;

6.紧缺、急需专业(学科)的博士研究生、教授。

其中,在满足基本教育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的基础上,优先引进紧缺人才和优势学科、特色专业、重点研究领域的高层次人才。

岗位类别:以合同约定的方式设置5类岗位

办法》指出,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不同情况和本人意愿,以合同约定的方式,可分别聘用到特设岗位、特聘岗位、“候鸟型”特聘岗位、固定岗位上工作,也可以客座(或兼职)教授的方式进行聘用。

引进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3种引进方式

办法》规定,高层次人才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个人引进、团队引进、项目引进等方式。其中,团队引进包括引进优秀的教学团队和学术科研团队。引进的团队必须有团队的学术领衔人;项目引进重点引进国家级或省级重点项目或攻关项目。

引进待遇:各项待遇总额最高可达1300多万元

符合引进对象中第一层次的高层次人才,按固定岗位引进的,学校提供科研资助经费1000万元、首聘期年薪200万元、提供购房补贴150万元以及配置专门的办公用房等,待遇总额可达1300多万元。

此外,根据具体情况,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待遇还可按“一人一事一议”的原则进行商议。

办法》将是未来几年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在以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基础上,学校将继续大力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积极宣传和执行《办法》的相关内容,努力营造良好的高层次人才工作氛围,提升我校高层次人才工作的水平。